斥香港安老院舍「差過劏房」!港人北上養老遇阻滯 因一規定險無法入住:有錢都無得住

文: 黃樂恩
2026.06.17

香港院舍供應緊張,不少長者近年選擇北上安老,港府亦積極推廣大灣區養老。不過,HOY TV《一線搜查》近日揭露,不少香港長者即使有能力負擔深圳高質素院舍的費用,仍可能因內地要求入住者必須設有監護人及擔保人而被拒諸門外。對於無兒無女或缺乏親屬支援的長者而言,這道制度門檻隨時令北上安老夢碎,陷入「有錢都無得住」的困境。

香港院舍差過劏房  兩姊妹下定決心北上安老

據《一線搜查》報道,現年68歲的黃婆婆無兒無女,多年來一直與姊姊相依為命。過去兩人聘請外傭照顧日常起居,連同各項生活開支,每月花費逾3萬元,開支高昂,難以長期負擔。

隨著年紀漸長,黃婆婆認為入住安老院是必然選擇,她坦言曾考慮入住香港的安老院,但實際環境令她們卻步,「似乎仲差過劏房,劏房都有間隔,有啲院舍幾乎冇間隔,甚至企高啲都可能望到裡面,大腳一踢可能個板都散,我梗係唔想(住)」。

有錢都無得住?內地院舍驚設神祕門檻

去年底,黃婆婆與姊姊看中深圳一間環境極佳的安老院,自費入住每人每月需一萬多元人民幣。本以為經濟能力足夠便能順利入住,怎料遇上一道意想不到的門檻,讓她們措手不及。

根據內地法例規定,入住安老院的長者必須有一位監護人以及擔保人,其中一人年齡必須在60歲以下。此人除了負責日常聯絡、承諾在緊急醫療需要時簽名、處理醫療費用外,更必須負責長者的身後事安排。

四處尋親碰壁 黃婆婆嘆:搞到好似嫌棄我哋

這個規定對於無兒無女的黃婆婆來說,是一個難題。為了跨過這個門檻,黃婆婆四處奔波寻找親戚幫忙,由於監護人需要承擔一定法律責任,亦涉及日後殯儀及後事安排,不少親戚最終婉拒。黃婆婆坦言,當時感到十分委屈和無奈:「當然是算了,不想麻煩人,為甚麼要搞得別人好像很嫌棄(我們)?」

幸好,經過一輪奔波,最終一名姨甥願意出面擔當監護人,兩姊妹才得以順利入住。黃婆婆表示,自己早已規劃好日後的醫療及身後事安排,但仍認為現行制度對無依長者並不友善,「因為我們無親無故,我怎麼找個人出來做監護人?這樣只是令我為難」。

「意定監護人」亦有局限 院方:身後事安排仍存隱憂

深圳安老院負責人國麗接受訪問時表示,監護人要求是內地政府的硬性規範,不少有意北上的香港長者都因未能找到合適人選而受阻。她透露,院方因此協助部分長者安排「意定監護人」,即長者在神智清醒時,透過公證指定信任的朋友、鄰居甚至社福機構作為監護人。

法定監護人與意定監護人分別

她進一步解釋,雖然內地法例允許長者在神智清醒時指定信任的朋友或社福機構作為「意定監護人」,但必須在內地完成公證程序。然而,即使指定了「意定監護人」,身後事的處理仍存在隱患,她指出深圳殯儀館有嚴格規定,必須由血緣或法律關係的人士負責死者身後事,即使有監護人亦只認白紙黑字的文件。

監護人規定成北上安老最大障礙

近年香港院舍供應持續緊張,政府積極推行「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讓輪候資助院舍的長者有更多選擇。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表示,目前共有 26 間內地養老院提供服務,長者北上本屬好事,但不少長者卻因「找不到監護人」而受阻。他認為,香港政府與社署能夠建立類似「代理人」的特殊制度,代替內地親屬簽字並處理後事,才能真正打破孤老北上安老的地域僵局。

社署:未能找到監護人 仍可選擇香港院舍

社署回覆查詢時強調,監護人制度屬內地養老機構的相關規定。署方指出,參與計劃長者的第三方不必在內地居住,但必須獲得長者明確委託,並願意擔任其在內地養老期間的緊急聯絡人及責任共擔者。因此,長者入住前需確認有關人士存在並願意履行相關責任。至於未能找到合適監護人的長者,社署表示仍可選擇入住香港院舍,但未有進一步說明會否提供其他支援措施。

來源:一線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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