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舉報袋3千!戶主曬篤灰信被轟陰質 網民懼怕3大危機:恐換地獄鄰居

3小時前

【濫用公屋 / 舉報濫用公屋 / 房署 / 3000獎金】為$3000蚊舉報鄰居濫用公屋,到底係伸張正義定係「陰騭」? 房署早前推出「打擊濫用公屋舉報獎賞計劃」,有公屋戶主近日在Facebook群組曬出房署信件,興奮宣佈舉報鄰居多年終於成功,並獲發$3,000獎金,更直言「盡晒力幫大家爭取多一個公屋單位」。帖文一出即引起極大迴響,大部份留言竟然一面倒狂踩,不少網民怒斥樓主「好心做壞事」,警告隨時換來「白卡佬」、垃圾屋等做新鄰居,直指「為$3000搞到日後冇咁好住」。到底網民點諗?即睇雙方想法!

公屋戶主舉報濫用公屋曬信賀成功:由無獎金搞到有獎金

房署打擊濫用公屋絕不手軟!最近有戶主透過Facebook「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圖文並茂發帖,高調宣佈自己成功「篤灰」鄰居。樓主表示,自己足足舉報該名鄰居幾年,最近終於收到房署信件著他去領取獎賞,由當初「無獎金」堅持到現時「有獎金」,終於成功見證鄰居被收樓。樓主於帖文中顯得相當自豪:「盡晒力幫大家爭取多一個公屋單位,祝大家早日上樓!」同時又表示:「估唔到呢個post引到咁多支持濫用公屋嘅人出嚟。」

帖文觸發網民神經?反對派網民列3大原因不贊成舉報

原本以為幫政府打擊濫用公屋屬「正義之舉」,誰料帖文一出,留言區竟出現大批網民留言喪鬧樓主,認為樓主為了$3,000 破壞現有安寧,甚至直指佢「陰騭」。反對舉報的網民,重點並非支持濫用公屋,而是認為樓主完全沒有顧及「後果」,本文綜合網民留言列出他們擔憂的3大潛在危機,認為樓主隨時令住戶得不償失:

危機1:新鄰居隨時更伏

網民最害怕的是新搬入的鄰居質素:「我隔籬搬咗個精神病或者癲癲喪喪咁就真係恭喜你」、「搬個白咭、南亞、垃圾屋、噪音怪來,咁就報應啦」、「為咗$3000搞到自己日後冇咁好住」。

危機2:改變現有寧靜格局

有網民認為原本大家各有各住,相安無事:「原本可以清清靜靜,成個格局畀你打破曬」、「多咗3000蚊你人生會有乜嘢改變?」

危機3:「陰質」論

更有網民大條道理指責樓主貪錢:「如果無錢去舉報,叫做義事;為咗3000蚊先去做,呢件就壞事重過好事啦」、「呢啲錢拎咗都唔光彩」、「到底要多大仇,先可以為左三千蚊做啲咁野?」

更多網民留言如下:

贊成派霸氣反擊:反對嘅人係咪身有屎?

不過,留言區亦有不少網民力撐樓主,認為濫用公屋屬於違法行為,主動舉報後經調查證實濫用,政府收樓合情合理。

1. 證據確鑿抵俾人收樓

  • 「其實要成功舉報唔係咁容易,而家成功就證明證據確鑿,冇得抵賴」
  • 「如果果家人揸名車,出入名牌,移民霸住間屋,你地覺得舉報佢陰質嗎?」

2. 反問反對者心態

  • 「我反而好想知反對舉報既人咩諗法... 定係反對既人全部都已經超出(資產),怕比人舉報身有屎?」
  • 「幾多人冇屋住,舉報得好呀!」

更多網民留言如下:

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屬刑事罪行 違反租約房署將收回有關單位

《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已於2026年3月31日生效。修訂條例針對嚴重濫用公屋行為,並將其列為刑事罪行,加強執法措施,確保公屋資源留給真正有需要人士。新修訂包括:(一)引入嚴重濫用公屋的新罪行;(二)賦權獲授權人員要求可疑人士提供個人資料;及(三)延長虛假陳述、拒絕提供資料及非法讓與罪行的檢控時效。

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罪行)

根據《房屋條例》第28A條,以下行為屬於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1年:

  • 出租/分租、協助出租/分租公屋單位以收取利益,或租住非法出租/分租的公屋單位
  • 不居住在公屋單位,而用該單位做生意

以上行為屬「嚴重濫用公屋」,而以下常見的濫用公屋行為則會違反租約,房委會有機會就此發出「遷出通知書」收回有關單位

  • 丟空單位 (居住在經證實的另外居所,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 分租或轉租單位 (沒有租金收入) 
  • 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 (如聚賭、藏毒或藏有私煙等)
  • 住戶居於單位但同時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 (如營商、貨倉等)
  • 虛報資料 (如入息、資產、婚姻或家庭狀況等)

租戶嚴重濫用公屋或違反租約,房屋署將終止其租約。若租戶被證實干犯上述的嚴重濫用公屋罪行或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更可能會遭檢控。

因違反租約條款而被終止公屋租約的前租戶及其在租約終止時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會由「遷出通知書」屆滿翌日起受到5年不得申請公屋(即使已獲登記的公屋申請亦會被即時凍結5年,凍結期將不會被計算入公屋輪候時間內)及不會獲配質素較佳公屋單位的限制。

資料及圖片來源:Facebook@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房屋署


濫用公屋破5000宗舉報 房署派出7.5萬獎金 僅25宗屬實

近年本港公屋資源緊絀,政府為打擊公屋被長期丟空或違法分租等濫用行為,可謂無所不用其極。自從立法會通過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後,房屋署更破天荒推出「舉報公屋濫用獎」,試圖發動群眾力量「全城捉賊」。然而,最新官方數據揭示了一個令人意想不到的骨感現實,在海量的舉報潮中,最終竟然只有極少數個案成功定罪,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公屋濫用|鄰居濫用公屋應否舉報?港人陷兩難選擇:心有難過!網友提醒篤灰有代價...

為加快公屋單位流轉,近年港府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大力打擊濫用行為。近日,有港人於社交平台發帖,指目睹鄰居疑似濫用公屋,但因擔心得罪對方而陷入道德掙扎,猶豫應否作出舉報。帖文一出,隨即惹起網民兩極回應,有人支持果斷舉報,有人則批評樓主「懶係攞良心貞節牌坊」,更有反對舉報派提醒「篤灰」有代價,直言「分分鐘雙方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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