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藥物資助︱醫療基金申請︱申請醫療資助︱面對昂貴的自費藥物或醫療項目,不少病患及家屬都備受財務壓力。其實政府設有「撒瑪利亞基金」及「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兩大醫療安全網,為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病人提供關鍵的急救援助。以下就為大家整理這2大政府藥物資助計劃的申請資格、涵蓋項目、經濟審查標準及費用分擔計算方法,讓有需要的病友及家屬能迅速掌握資助詳情,及早獲得相應的醫療支援!
2大政府藥物資助
政府藥物資助︱1. 撒瑪利亞基金
撒瑪利亞基金於1950年經立法局(即現時的立法會)決議設立,為符合特定臨床準則及通過經濟審查的有需要病人提供經濟援助,以應付一些治療過程中需要,但不屬公立醫院和診所標準收費提供的「自資購買醫療項目」或新科技的費用。
撒瑪利亞基金申請資格
獲基金資助的病人須為醫管局病人並符合下列條件︰
- 臨床規定︰
- 非藥物項目——由醫管局醫生或專職醫療人員根據醫管局現行的臨床指引評定為必需之項目
- 藥物項目——根據醫管局現行的臨床指引,有關病人的治療計劃必須經由一名指定的醫管局醫生簽發
- 身份規定︰
- 病人必須符合憲報刊登的《醫院管理局條例》訂定的「符合資格人士」身份;或
- 病人必須為《入境條例》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只適用於特定極度昂貴藥物)
- 經濟狀況規定︰
- 病人必須通過醫務社會工作者(醫務社工)之經濟審查,而有關之經濟審查是以「家庭」為單位計算
有需要的病人如果要申請醫療援助,均需經由主診醫生或醫護人員轉介至醫院的醫務社工進行經濟審查後,經基金辨事處職員批核,才能獲得全數或部分醫療資助(資助金額視乎合資格的申請者的經濟情況而定)。
撒瑪利亞基金申請方法
病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醫院或診所的醫務社會工作單位查詢及辦理申請。遞交手續時,必須準備好相關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
提提大家,由於審理資助申請需時,建議病人在接獲主診醫生或醫護人員轉介後,盡快聯絡醫務社工。
一般情況下,申請人需於療程開始日期前至少2個星期,遞交填妥的表格及齊備所有證明文件。如果未能在轉介日期起計30日內 遞交完整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該次申請將會被自動取消。
假如病人過去曾遞交文件通過經濟審查,並已獲批核撒瑪利亞基金或關愛基金藥物資助(首次申請),當再次申請撒瑪利亞基金藥物資助時,若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可無需再次遞交文件接受經濟審查,並繼續支付原先獲批的分擔額︰
- 條件一︰不論分擔額多少,於首次申請獲批後的2個月內 再次提出申請
- 條件二︰首次申請時的每年分擔額不多於HK$2,000,並於首次申請獲批後的18個月內 再次提出申請
註:在獲資助治療期間,如病人家庭的財政或狀況有所變動,或觸發覆核機制,上述簡化申請安排可能會即時終止而不作另行通知。
撒瑪利亞基金涵蓋醫療項目
基金涵蓋不同專科的自費藥物,包括血液科、風濕病科、腦神經科、腫瘤科、內分泌科、皮膚病科及少數治療罕有疾病的藥物。此外,基金亦涵蓋部分醫療項目,例如正電子發射斷層造影服務。
基金涵蓋的醫療項目
| 一次性非藥物項目 | 非一次性非藥物項目 |
| 基金的經濟審查以病人家庭入息及資產,並分別參照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及所需項目預計費用/按金(如適用)來評估 | 基金的經濟審查以病人家庭每年可動用的財務資源來評估 |
| .介入手術中使用的醫療器械 .義肢 .專職醫療服務使用的儀器 .家用設備及儀器 .伽馬刀治療 .在外國抽取骨髓的費用 | .質子治療 .腫瘤電場治療 |
| 撒瑪利亞基金一次性非藥物項目資助申請須知 | 撒瑪利亞基金非一次性非藥物項目資助申請須知 |
註︰基金的援助限於能夠應付病人最基本的醫療需要的型號。
撒瑪利亞基金涵蓋的自費藥物(於2026年7月25日起生效)
撒瑪利亞基金經濟審查
大家可透過經濟審查計算程式,協助計算自己是否符合藥物資助申請。
一次性非藥物項目費用資助申請
所有申請均須接受以家庭為單位的資格評估,審查範圍包括病人及所有同住且納入經濟評估的家庭成員之入息和資產。
如果有同住家庭成員由病人家庭供養(如受供養長者、因無收入或低收入而未能獨自生活的成人、因身心狀況未能自理人士),可將其資料一併提交。按住戶人數計算入息限額時,該些成員亦會計算在內。
另外,如果個案有特殊家庭因素或情況,醫務社工可按專業判斷酌情調整該個案的家庭人數。
「一次性非藥物項目費用資助申請」入息限額(於2026年9月2日更新)
| 家庭人數 | 入息限額 (港元) |
| 1 | $16,500 |
| 2 | $24,000 |
| 3 | $40,400 |
| 4 | $54,400 |
| 5人或以上 | $52,300 |
評估會審查病人及同住核心家庭成員於最少過去6個月內實際收取的各項入息︰
| 須計入入息/家庭資產項目 | 豁免計算(不計入入息/家庭資產)項目 |
| .薪金、退休金 .非同住子女、親屬或朋友提供的財政資助 .資產或土地物業帶來的實際收入 .所有實際收取的固定收入、賠償金 .保險計劃及年金每月發放的款項(不論能否提取) .銀行儲蓄、股票投資、保險與年金計劃價值、貴重財物、土地物業、一筆過賠償金及其他可兌現資產 | .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生果金)、普通/高額傷殘津貼、在職家庭津貼、鼓勵就業交通資助等 .關愛基金援助項目發放的津貼 .病人及同住核心家庭成員於遞交申請時共同自住的第一間自置或租置物業 .持有的生財工具 |
當符合入息限額後,若其家庭資產相等或少於所需一次性項目預計費用/按金(如適用)的兩倍,病人一般可獲得基金全數資助。
當病人的每月家庭總收入高出入息限額,或病人家庭的資產高於所需項目預計費用/按金的三倍,一般不會獲得基金資助。但如果病人有特殊的社會及經濟因素/情況,基金亦會酌情予以考慮。
| 家庭資產相對所需一次性項目費用的倍數 | 病人分擔所需一次性項目費用的比率 |
| 高於2倍但不超過2.25倍 | 55% |
| 介乎2.25倍至2.5倍以下 | 65% |
| 介乎2.5倍至2.75倍以下 | 75% |
| 介乎2.75倍至3倍以下 | 85% |
| 等於3倍 | 90% |
藥物/非一次性非藥物項目費用資助申請
資助申請均須接受以家庭為單位的資格評估,審查範圍包括病人及所有同住且納入經濟評估的家庭成員之收入、支出及資產。
如果同住家庭成員由病人家庭供養(如受供養長者、因無收入/低收入而未能獨自生活的成人、因身心狀況未能自理人士),可一併提交其資料,並按住戶人數計算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
如果個案涉及特殊家庭因素,醫務社工可按專業判斷酌情調整家庭人數。
「藥物/非一次性非藥物項目費用資助申請」個人豁免額(於2026年3月3日更新)
| 家庭成員人數(包括病人在內) | 個人豁免總額(港元) |
| 1 | $7,740 |
| 2 | $12,680 |
| 3 | $18,620 |
| 4 | $23,860 |
| 5 | $32,680 |
| 6 | $35,980 |
| 7人或以上 | $39,350 |
同樣,審查會計算病人及同住核心家庭成員於最少過去6個月內實際收取的各類收入︰
| 須計入入息/家庭資產項目 | 豁免計算(不計入入息/家庭資產)項目 |
| .薪金、退休金 .非同住子女、親屬或朋友提供的財政資助 .資產或土地物業帶來的實際收入 .所有實際收取的固定收入、賠償金 .保險計劃及年金每月發放的款項(不論能否提取) | .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生果金)、普通/高額傷殘津貼、在職家庭津貼、鼓勵就業交通資助等 .關愛基金援助項目發放的津貼 |
而計算「可動用收入」時,可從家庭總收入中扣除多項實際開支,包括對上6個月的租金或按揭供款、差餉、地租及管理費(總和上限為每月家庭總收入的50%)、25歲或以下正就讀本地全日制大專或以下課程之受供養子女學費(不包括活動費、住宿費等其他開支)、子女託管支出、公積金供款(MPF等)、贍養費開支、病人和同住核心家庭成員可享有的指定個人豁免額,以及最近12個月內繳付的薪俸稅,以及在公立醫院/診所就醫的醫療費用(特定情況除外)。
「藥物/非一次性非藥物項目費用資助申請」可動用資產總值豁免額(於2026年4月1日更新)
| 家庭成員人數(包括病人在內) | 從可動用資產扣減的豁免額(港元) |
| 1 | $295,000 |
| 2 | $400,000 |
| 3 | $521,000 |
| 4 | $608,000 |
| 5 | $675,000 |
| 6 | $731,000 |
| 7 | $781,000 |
| 8 | $816,000 |
| 9 | $904,000 |
| 10人或以上 | $974,000 |
撒瑪利亞基金病人需分擔的藥費/項目費用
根據基金規定,病人一般需要先繳付其應付的分擔額,才能正式開始獲得基金批核的藥物或項目資助。
如果病人在繳付藥費分擔額時面對特殊經濟困難,可以主動向醫務社工提出分期繳付分擔額的申請,基金會根據個別情況進行審批與考慮。
| 每年可動用之財務資源(港元) | 分擔比率(%) | 病人最高分擔額(港元) | 扣除分擔藥費後每年可動用之財務資源(港元) |
| $0 - 56,202.50 | / | $0 | $0 - 56,202.50 |
| $56,202.51 - 112,405.00 | / | $1,000 | $55,202.51 - 111,405.00 |
| $112,405.01 - 168,607.50 | / | $2,000 | $110,405.01 - 166,607.50 |
| $168,607.51 - 224,810.00 | 5 | $8,430 - 11,241 | $160,177.51 - 213,569.00 |
| $224,810.01 - 281,012.50 | 10 | $22,481 - 28,101 | $202,329.01 - 252,911.50 |
| $281,012.51 - 337,215.00 | 15 | $42,152 - 50,582 | $238,860.51 - 286,633.00 |
| ≥ $337,215.01 | 20 | 如此類推 | 如此類推 |
但大家留意,分期繳付安排不適用於申請特定極度昂貴藥物資助的個案,以及選擇無需向醫務社工提交經濟審查文件、並同意直接繳付病人最高分擔額(即港幣100萬元)的申請人。
政府藥物資助︱2. 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
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於2011年年初成立,由醫管局負責行政運作。首階段計畫由2011年8月1日起推行,資助病人使用尚未納入撒瑪利亞基金安全網,但迅速累積醫學實證及相對效益略高的特定自費癌症藥物,以醫治特定的癌症類別。
為了讓關愛基金履行宗旨,發揮基金補漏拾遺的功能及先導作用,醫管局於2017年8月推行兩項新增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資助合資格病人購買價錢極度昂貴的藥物(包括用以治療不常見疾病的藥物)」及「資助合資格的公立醫院病人購買指定的用於介入程序及在體內設置的醫療裝置」,以資助有需要而合資格的病人購買價錢極度昂貴的藥物(包括用以治療不常見疾病的藥物)以及購買指定的用於介入程序及在體內設置的醫療裝置。
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申請資格
獲基金資助的病人須為醫管局病人並符合下列條件︰
- 臨床規定︰
- 醫療項目——由醫管局醫生根據醫管局現行的臨床指引評定為必需之項目
- 藥物項目——根據醫管局現行的臨床指引,有關病人的治療計劃必須經由一名指定的醫管局醫生簽發
- 身份規定︰
- 病人必須符合憲報刊登的《醫院管理局條例》訂定的「符合資格人士」身份(適用於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首階段計劃及「資助合資格的公立醫院病人購買指定的用於介入程序及在體內設置的醫療裝置」);或
- 病人必須為《入境條例》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只適用於「資助合資格病人購買價錢極度昂貴的藥物(包括用以治療不常見疾病的藥物)」)
- 經濟狀況規定︰
- 病人必須通過醫務社工之經濟審查,而有關之經濟審查是以「家庭」為單位計算
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申請方法
病人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醫院或診所的醫務社會工作單位查詢及辦理申請,遞交時需準備好相關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
提提大家,由於審批程序需要時間,病人在獲得主診醫生或醫護人員轉介後,應盡快聯絡醫務社工。
一般情況下,申請人須於療程開始日期前至少2個星期,遞交已填妥的申請表及齊備所有所需文件。如果未能於轉介日期起計30日內遞交填妥的表格及齊備文件,該項申請將會被自動取消。
如果病人過去曾遞交文件通過經濟審查,並已獲批核撒瑪利亞基金或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藥物資助(首次申請),當再次申請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藥物資助時,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可無需遞交文件接受經濟審查,並繼續支付原先獲批的分擔額︰
- 條件一︰不論分擔額多少,於首次申請獲批後的2個月內再次提出申請
- 條件二︰首次申請時的每年分擔額不多於HK$2,000,並於首次申請獲批後的18個月內再次提出申請
註︰所有申請在獲批後,如病人家庭的財政或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或因覆核機制需要重新評估,此簡化申請安排可能會即時終止而不作另行通知。
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涵蓋藥物/醫療項目
首階段計劃涵蓋的自費癌症藥物(於2026年7月25日起生效)
撒瑪利亞基金及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首階段計劃)涵蓋的自費藥物(於2026年7月25日起生效)
「資助合資格病人購買價錢極度昂貴的藥物 (包括用以治療不常見疾病的藥物)」計劃涵蓋的自費藥物(於2026年4月25日起生效)
「資助合資格的公立醫院病人購買指定的用於介入程序及在體內設置的醫療裝置」計劃涵蓋的醫療裝置(於2026年1月31日起生效)
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經濟審查
大家如有需要,亦可透過經濟審查計算程式,協助計算是否通過經濟審查。
| 病人每月家庭總收入 | 病人家庭資產 | 病人分擔比率 |
| 相等或少於與病人家庭人數對應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1.25倍 | 以及 等或少於有關項目費用的2倍和與病人家庭人數對應的「全數資助的資產總值限額」 | 0% |
| 以及 相等或少於有關項目費用的2倍但高於與病人家庭人數對應的「全數資助的資產總值限額」;或 高於有關項目費用的2倍但不超過3倍 | 病人家庭資產的25% | |
| 高於與病人家庭人數對應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1.25倍 | 或 高於有關項目費用的3倍 | 病人需全數負擔所需項目的費用 |
藥物費用資助申請
經濟審查以家庭為單位,審查涵蓋病人及同住核心家庭成員於最少過去6個月內實際收取的各類收入︰
| 須計入總收入項目 | 豁免計算(不計入總收入)項目 |
| .薪金 .退休金 .非同住親友提供的財政資助 .資產/物業收益 .固定收入 .賠償金 .保險及年金每月發放款項等 | .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生果金)、普通/高額傷殘津貼、在職家庭津貼、鼓勵就業交通資助等 .關愛基金援助項目發放的津貼 |
「藥物費用資助申請」個人豁免額(於2026年3月3日更新)
| 家庭成員人數(包括病人在內) | 個人豁免總額(港元) |
|---|---|
| 1 | $7,740 |
| 2 | $12,680 |
| 3 | $18,620 |
| 4 | $23,860 |
| 5 | $32,680 |
| 6 | $35,980 |
| 7人或以上 | $39,350 |
而計算「可動用收入」(即總收入減去認可扣減項目)時,可按實際開支可作扣減,當中包括對上6個月的租金或按揭供款、差餉、地租及管理費(上限為每月家庭總收入的50%)、25歲或以下正就讀本地全日制大專或以下課程之受供養子女學費(不含活動及住宿費)、子女託管支出、公積金供款(MPF等)、贍養費開支、指定個人豁免額、最近12個月內繳付的薪俸稅,以及在公立醫院/診所就醫的醫療費用(特定情況除外;持續申請人可扣減已支付的自費藥費)。
「藥物費用資助申請」可動用資產總值豁免額(於2026年4月1日更新)
| 家庭成員人數(包括病人在內) | 從可動用資產扣減的豁免額(港元) |
|---|---|
| 1 | $295,000 |
| 2 | $400,000 |
| 3 | $521,000 |
| 4 | $608,000 |
| 5 | $675,000 |
| 6 | $731,000 |
| 7 | $781,000 |
| 8 | $816,000 |
| 9 | $904,000 |
| 10人或以上 | $974,000 |
用於介入程序及在體內設置的醫療裝置費用資助申請
資助申請均須接受以家庭為單位的資格評估,同樣評估會審查病人及同住核心家庭成員於最少過去6個月內的總收入︰
| 須計入入息/家庭資產項目 | 豁免計算(不計入入息/家庭資產)項目 |
| .薪金、退休金 .不同住親友提供的財政資助 .資產或產業帶來的收益、所有固定收入 .賠償金及年金計劃發放的年金 .銀行儲蓄、股票投資、保險/年金計劃價值、貴重財物、土地物業、一筆過賠償金及其他可兌現資產 | .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生果金)、普通/高額傷殘津貼、在職家庭津貼、鼓勵就業交通資助等 .關愛基金援助項目發放的津貼 .病人及其同住核心家庭成員共同自住的第一間物業(自置或租住) .病人家庭所持有的生財工具 |
「用於介入程序及在體內設置的醫療裝置費用資助申請」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於2026年9月2日更新)
| 家庭人數 | 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港元) | 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1.25倍(港元) |
| 1 | $11,300 | $14,125 |
| 2 | $22,900 | $28,625 |
| 3 | $38,000 | $47,500 |
| 4 | $53,100 | $66,375 |
| 5人或以上 | $67,700 | $84,625 |
當符合入息限額後,如果病人的每月家庭總收入高於與其家庭人數對應的中位數的1.25倍,或病人家庭資產高於有關項目預計費用/按金(如適用)的3倍,一般不會獲得基金資助。
「用於介入程序及在體內設置的醫療裝置費用資助申請」全數資助的資產總值限額(於2026年4月1日更新)
| 家庭成員人數(包括病人在內) | 全數資助的資產總值限額(港元) |
| 1 | $295,000 |
| 2 | $400,000 |
| 3 | $521,000 |
| 4 | $608,000 |
| 5 | $675,000 |
| 6 | $731,000 |
| 7 | $781,000 |
| 8 | $816,000 |
| 9 | $904,000 |
| 10人或以上 | $974,000 |
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病人需分擔的藥費
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並非一律全額資助,病人實際需要自行分擔的藥費金額。一般情況下,病人必須先盡量繳付其計算出的最高分擔額,才可開始獲取基金批核的藥物資助。
如果病人家庭一時之間面臨特殊經濟困難,無法一筆過繳付分擔額,可主動向醫務社工提出申請分期繳付,關愛基金會按個別特殊情況作出審查及考慮。
| 每年可動用之財務資源(港元) | 分擔比率(%) | 病人最高分擔額(港元) | 扣除分擔藥費後每年可動用之財務資源(港元) |
| $0 - 20,000 | / | $0 | $0 - 20,000 |
| $20,001 - 40,000 | / | $1,000 | $19,001 - 39,000 |
| $40,001 - 60,000 | / | $2,000 | $38,001 - 58,000 |
| $60,001 - 100,000 | 5 | $3,000 - 5,000 | $57,001 - 95,000 |
| $100,001 - 140,000 | 10 | $10,000 - 14,000 | $90,001 - 126,000 |
| $140,001 - 180,000 | 15 | $21,000 - 27,000 | $119,001 - 153,000 |
| ≥$180,001 | 20 | 如此類推(適用於首階段計劃)或 如此類推或100萬元(取較低者) 註︰適用於「資助合資格病人購買價錢極度昂貴的藥物 (包括用以治療不常見疾病的藥物)」 | |
需要特別留意的是,在「資助合資格病人購買價錢極度昂貴的藥物」項目下,如果病人/申請人選擇直接繳付最高分擔額(即港幣100萬元),從而豁免向醫務社工提交財務文件進行經濟審查,此類個案一律不可申請分期付款,必須按規定全數繳交。
註︰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一切依官方公布資料為準。
資料來源︰藥物教育資源中心、醫院管理局、社會福利署、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醫療費用援助/相關基金、撒瑪利亞基金、撒瑪利亞基金(H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