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表買居屋幾時還公屋?收鎖匙起計60日!逾期未搬恐罰3倍佔用費

文: 翠文
3小時前

【居屋交還公屋 / 綠表買居屋 / 居屋2025 / 遷出通知書 / 延期佔用費 / 公屋除名 / 房委會收樓】以綠表資格成功抽中居屋後,現居公屋到底何時需要交還?房委會與 1823 官方指引明確指出,綠表買家交還公屋並非以「揀樓日」起計,而是必須在「接收所購單位鑰匙當日」或「簽訂轉讓契據起第 10 個工作天」(以較早者為準)向房委會遞交《遷出通知書》,並於 60 天內終止現居公屋租約及騰空交還單位。此外,刪除家庭成員戶籍(公屋除名)與全家騰空退租手續完全不同。本文為你完整拆解居屋收樓後的交屋時間表、延期罰則及特快公屋買家的三年置業限制!

買居屋幾時交還公屋?收樓後60天內退租 房署揭除名與還屋大不同

有公屋住戶在網上詢問「居屋選完樓,幾時公屋要除名」,引來留言者追問:「唔係退租還公屋咩?」也有人分享自己購買居屋後處理公屋手續的經驗。不過,單憑「揀完樓」及「除名」的描述,未能確定帖主的申請身分和家庭安排。若屬房委會公屋住戶以綠表在「居屋2025」購買單位,交還公屋的期限並非由選樓當日直接起計,而須留意接收鑰匙及簽訂轉讓契據的相關日期。

唔係揀完樓即還!收鎖匙起計60天內退租 官方交還公屋雙重死線拆解

根據1823就「居屋2025」及「綠置居2025」發布的官方說明,房委會轄下公屋住戶以綠表成功購買單位後,須在以下兩個日期中較早的一日,即時向房委會遞交《遷出通知書》:

  • 接收所購單位鑰匙當日;

  • 簽訂所購單位轉讓契據日期起的第10個工作天,包括簽訂轉讓契據當日。

  • 住戶須在60天內終止現居公屋單位的租約,並於租約終止當日或之前,騰空及交還單位。因此,不能把規定簡化成「收鎖匙或簽契,邊日早就由邊日起計」。

新屋裝修趕唔切搬?申請延期最多30天 逾期恐硬食3倍佔用費

如未能按期交回公屋,住戶須先向房委會申請不多於30天的延期居留。延期並非自動獲批;獲批准後,住戶須就延期期間繳付佔用費。

佔用費按遷出期限屆滿前的租金水平釐定:原本繳交兩倍半或以下淨租金另加差餉者,延期期間須繳交三倍淨租金另加差餉;原本繳交三倍半或四倍半淨租金者,則維持原有倍數水平另加差餉。若原本繳交市值租金,則以市值租金或四倍半淨租金另加差餉中較高者計算。

樓花期長達幾年!居屋落成時間表一覽 簽契至交樓過渡期點安排?

房委會資料顯示,「居屋2025」的新建單位預計分別於2027至2028年落成,因此部分買家由選樓至接收單位之間,仍有一段時間。不過,這項時間表不代表每個新建或重售單位的交樓時間均相同,買家應按所購單位的售樓文件及正式通知安排搬遷。

特快公屋住戶注意!租約生效首3年禁買綠置居 轉戰居屋計白表配額

透過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編配公屋的住戶,在公屋租約生效日起計三年內,須以綠表申請購買相關居屋單位,但選樓次序會按白表申請者處理,所購單位亦計入白表配額;購買後仍須交還公屋。房委會2026年特快計劃資料亦列明,透過該計劃獲編配公屋的申請者,在單位首次租約生效日起計三年內,不符合申請購買綠置居單位的資格。

成家搬走定一人置業?釐清「公屋除名」與「退租還屋」關鍵分別

網民所說的「除名」,未必足以反映完整手續。交還整個公屋單位與刪除個人戶籍並非同一回事,實際安排須視乎購樓身分及家庭個案,不能只按其他網民的經驗處理。住戶應向所屬屋邨辦事處確認交還期限、所需表格及適用程序。

資料及圖片來源:FB@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1823 政府一站通、房屋委員會

公屋住戶須在接收鑰匙當日或簽訂轉讓契據後10個工作天內,遞交遷出通知書,並在60天內騰空及交還公屋單位。

若未能按期交還公屋,住戶可申請最多30天的延期居留,但須獲房委會批准,並需繳付佔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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