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雀/非法餵飼/野鴿/1823/定額罰款】巴士站有人定時餵雀,拍下情況舉報後,會否獲得跟進?一名網民在Threads發文稱,經常於清晨經過同一巴士站,見到一名女子餵雀,遂拍下情況並向1823反映。他表示,其後再經過現場時,目睹有便衣人士向女子索取身份證,直言「原來報1823係有用」。
清晨經過巴士站屢見餵雀 拍攝後向1823反映
據帖主描述,他經常於早上約6時經過巴士站,並在相近時段見到上述女子餵雀,於是拍攝情況並提交1823跟進。其後,他稱再次經過現場時,看見有便衣人士向女子索取身份證,遂分享經歷。
帖文附有兩段影片,畫面包括巴士站附近的人物、行人路及地上的雀鳥,顯示片中女子在巴士站位置行為鬼祟,其右手持着透明膠袋,並向地下撒落不明物品(疑為飼料),其後影片顯示有雀鳥正在該位置進食地下糧食。帖主目擊後坦言「應該要罰5000」,不過未知女子最終有否收到告票。
網民詢問如何提交資料 有人關注後續阻嚇效果
留言中,有網民追問「點樣send?」,並表示「我以為只能夠打電話」。帖主回覆稱,可以透過網站填表提交。另有留言者分享自己區內的情況,稱「我樓下有個呀伯罰完一次都繼續」,關注餵飼行為反覆出現。對於有網民表示想舉報環境衞生問題,帖主表示支持,回覆「唔好怕麻煩」。
禁餵規定涵蓋野鴿 非法餵飼可被處5,000元定額罰款
漁護署資料顯示,《2024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於2024年8月1日生效,把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規定擴展至野鴿。非法餵飼野生動物或野鴿,可被處5,000元定額罰款,或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
項目 | 官方資料 |
|---|---|
修訂條例生效日期 | 2024年8月1日 |
禁餵規定 | 涵蓋野生動物及野鴿 |
定額罰款 | 5,000元 |
被檢控並定罪的最高刑罰 | 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 |
1823負責接收及轉介 並非自行派員執法
漁護署表示,市民如懷疑有人非法餵飼野生動物或野鴿,可致電1823舉報。相關部門亦會根據情報及舉報,在適當地點安排特別巡查及執法行動。留意,1823負責記錄服務要求或投訴,再轉介適當部門或決策局,由相關部門決定如何跟進及回覆;1823會跟進回覆進度,並非自行派員到場執法。
不只可以打電話 網上表格及應用程式亦能提交
市民除了致電1823,亦可透過網上「要求服務/投訴」表格提交個案。1823流動應用程式則支援以文字或錄音描述情況,以及上載相片或短片。為方便部門跟進,提交資料時宜清楚交代:
事發地點,例如巴士站名稱、附近街道或地標。
目睹事件的日期、時間,以及是否經常在相近時段出現。
實際看見的行為,避免把推測寫成已確認事實。
如有安全拍攝的相片或短片,可一併提交;如曾反映同一事件,可提供過往個案編號。
拍攝時應注意自身及道路安全,不應為取得影像而走出車路、阻礙交通或與現場人士發生衝突。
餵飼不只吸引雀鳥 食物餘渣可能招來蟲鼠
漁護署指出,人為提供食物會吸引野鴿在市區聚集,其糞便會弄污建築物,遺下的食物餘渣亦可能吸引老鼠及蟑螂,造成環境衞生及動物滋擾問題。市民若遇到懷疑非法餵飼情況,可透過正式渠道提供資料,交由相關部門判斷及跟進,而不宜自行認定現場人士已違法或必然受到某項處分。
資料及圖片來源:Threads@anthk2020、漁護署、1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