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首派元州邨 / 公屋共用廚廁 / 元州邨長者住屋 / 白田邨瑞田樓 /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2026 / 揀後放棄計次數 / 長者住屋類型 / 公屋一人單位】考慮入住公屋,除了租金及位置,是否擁有獨立廚廁亦是重要因素。一名網民在Facebook群組上載房間清單,提到元州邨的共用廚廁安排,並發問:「唔知要唔要好?」其後再貼出浴室照片,追問如何知道需要與誰共用設施。
網民考慮元州邨房間 再追問共用廚廁安排
帖主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香港facebook群組」上載清單,寫道:「唔知要唔要好,元州邨,共享廚廁。」其後,帖主再次發文,詢問「點先知道共用廁所嗰位係邊個」,並附上一張浴室照片。相中可見坐廁、浴簾及熱水爐,但未有資料證實照片是否拍攝於清單所列房間,亦不能據此確認實際共用人數及安排。
清單列元州邨及白田邨 兩種面積數字有分別
帖主上載的清單頁面,列有元州邨元康樓、元和樓,以及白田邨瑞田樓的房間。所見項目的編配人數標準均為1人,「長者屋類別」一欄則分別標示「男」或「女」。
屋邨及樓宇 | 淨樓面面積 | 居住面積 | 所列月租 |
|---|---|---|---|
元州邨元康樓、元和樓 | 約9.94至12.19平方米 | 約5.12至7.01平方米 | $1,037至$1,268 |
白田邨瑞田樓 | 約12.09至13.51平方米 | 約4.94至6.78平方米 | $1,268至$1,416 |
上述只屬截圖該頁所列房間的範圍,並非兩邨所有房間的資料。
淨樓面面積不等於居住面積 數字不能混用
為甚麼同一房間會出現不同面積數字?房署《特快公屋編配計劃(2026)申請須知》第9段列明:「長者住屋單位的室內樓面面積包括共用設施的面積。」意味查看長者住屋資料時,不能只看一個樓面面積數字,便當作全部均由住客獨自使用。
以帖主截圖為例,元州邨元和樓327號房的「淨樓面面積」為9.94平方米,「居住面積」則為5.12平方米;白田邨瑞田樓552號房的兩項數字,分別為12.24平方米及4.94平方米。
「長者住屋」並非只限長者 亦非全部共用浴廁
名稱雖然叫長者住屋,但入住資格並非只限年長人士。房署2026年特快計劃申請須知指出,長者住屋的入住年齡限制已撤銷,非長者的一人或二人家庭申請者亦可選擇。
須知亦列明,租戶需要與其他住客共用部分設施,例如廚房、浴室及洗手間、飯廳和休息室。不過,三型設計的長者住屋,其獨立房間內設有浴室及洗手間,因此不能把所有長者住屋都概括為「共用廚廁」。
房署:長者住屋分三型 並非全部共用浴廁
公屋為何會出現共用廚廁的安排?根據房委會及房屋署「長者住屋類型」網頁,長者住屋最初是為單身長者申請人而設,採用院舍式設計,分為一型、二型及三型,各類型的設施安排不同。
設計類型 | 設置方式 | 廚房 | 浴室 |
|---|---|---|---|
一型 | 利用住宅大廈低層的標準單位改建 | 公用 | 公用 |
二型 | 建於商場平台或停車場上 | 公用 | 公用 |
三型 | 設於小單位大廈的低層 | 公用 | 獨立 |
上述為房署列出的設計分類,當中一型設計已停止編配,並非三種類型現時均供申請者選擇。
換言之,長者住屋並非全部都要共用浴室:三型設計設有獨立浴室,但廚房仍屬公用。此外,房委會現行公屋申請政策列明,入住長者住屋的年齡限制已撤銷,非長者的一人或二人家庭申請者,亦有機會獲編配設有共用設施的長者住屋單位。
特快計劃「沒有揀選」與「揀後放棄」 後果不同
有網民建議:「如果你怕將來會超入息,就最好要左先,拎左户籍最重要,因為下次唔知幾時,如果你唔急,想等下次,當然可以拒絕,但下次都唔一定會好,都係搏下。」他認為先上樓拿到戶籍比較穩陣,因為下一次配屋未必會更好。另有網民好奇帖主最後的決定留言問:「你揀咗邊間?」不過帖主未有回覆。
帖主問「要唔要好」亦牽涉一個容易混淆的問題:沒有揀選房間,是否等同用了一次配屋機會?以2026年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為例,房署列明,以下情況不會計算為一次有效編配紀錄:
未獲邀參加自選單位程序
獲邀後沒有出席
在自選單位程序中沒有揀選單位
如原有公屋申請仍然有效,申請會繼續按照現行政策及程序處理。但若申請者已選定單位,其後自願放棄;或成功核實資格並獲發配房通知後拒絕接受,而沒有可被接納的理由,便會被計算為一次有效編配。官方亦列有未依約完成資格審查、提交文件或簽約等相關情況。
房署申請須知列明,可供揀選單位名單會按計劃安排公布;在揀選期間,持有有效特快計劃申請的申請者,亦可透過「公屋申請電子服務」查閱尚餘可供揀選單位。
2000年決定停建 2009年起停止編配一型單位
房署資料指出,由於公屋申請人偏好獨立單位,長者住屋自1990年代末起空置率一直高企。房委會於2000年通過停止興建長者住屋,並在2001年全面放寬入住年齡限制,希望把空置單位盡量租出。
其後,因這類院舍式住所的需求逐漸縮減,房委會於2006年起實施逐步轉型計劃,把空置率偏高的一型設計長者住屋改建作其他用途;為配合改建,自2009年起停止編配一型設計單位。
不過,停建不等於全部停止編配。房署現行網頁仍介紹二型及三型設計,並指出,有需要入住院舍式及設有當值舍監服務住屋的長者,可考慮這兩類單位。至於帖主清單中的房間究竟屬哪一型、由多少人共用設施,以及相關服務安排未能確定。
資料及圖片來源:FB@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房屋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