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晚上約8時發表講話,指今日於金鐘一帶發生的事件為公然、有組織地發動破壞社會安寧之暴動行為,她又譴責示威者多次衝擊警方防線,做出危險甚至可致命的行為,包括向警察擲削尖的鐵枝、磚塊、放火。但逾500字的講話中,並沒有一句交代立法會《逃犯條例》二讀的安排。
特首於晚上8時許透過政府新聞網發表講話,內容跟下午警方的立場一致,主要譴責部份示威者的暴力行為,講話中亦提到「對任何事情都會有不同意見,但不論贊成、反對,表達意見的方式都有底線。如果用激進、暴力的手段就可以達到目的,這些場面只會越演越烈,肯定對香港帶來傷害。」
但講話中並沒有交代《逃犯修訂》條例立法會二讀安排。
全文如下:
來源:政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