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感覺對方是對的人,就會燃起結婚的衝動,就會「閃婚」。可是激情過後發現有一些無法接受的事實,又點算好?最近內地有位31歲男子與27歲女子閃婚,但婚後發現對方有唔對路。
據內地傳媒報道,福建省福州市有位31歲男子去年9月經媒人介紹,認識了一名27歲女子,覺得與對方情投意合,2個月後便登記結婚,並向女家送予約33萬港元禮金。
可是婚後的機緣巧合下,該名男子發現妻子的肚子上離奇地有一道疤痕伴隨著妊娠紋,覺得有點可疑,於是盤問妻子,但對方卻支支吾吾。
男子見女方不肯講出事實,於是問外母。不過外母最初表示不知情,後來又多次改口,指疤痕是女兒因盲腸炎做手術而造成。男子見外母多番推搪,所以不接受解釋,認為外母及妻子有事隱瞞。此外,兩公婆也經常因為此事經常吵架。
後來女子將真相和盤托出,講到自己早年曾經懷孕,可是沒有生下孩子,覺得這是不好的事情,所以沒有必要說出口。雖然講出真相,但男子覺得女方早在婚前跟自己坦白,事後仍耿耿於懷,而他又在妻子的社交平台發現她曾在去年5月2日寫過:「祝自己美美的訂婚,狠狠的幸福」,懷疑對方曾經訂婚,但遭對方否認。
最終男子難抵鄰居背後討論的壓力,於是提出離婚,同時希望女方能退還港幣18萬元禮金。不過有法律人士表示,兩人已登記結婚並同居超過半年,男方要求女方退回禮金並無法律依據。
來源:綜合內地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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