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將於下周二(31日)實施,政府提醒市民如尚未符合第三階段通行證的要求,須在5月31日前接種第三針。另外因應下一輪社交距離措施將於6月2日生效,政府指會在端午節長假期視察相關場所,以檢查處所內的人士是否符合「疫苗通行證」之要求。
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將於下周二(31日)實施,市民須符合接種要求才可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一般人士:
- 已接種三劑疫苗或;
- 接種第二劑疫苗六個月內
康復人士:
- 已接種三劑或兩劑疫苗或;
- 康復後六個月內或;
- 康復後接種第一劑疫苗六個月內或;
- 12至17歲已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
外地來港人士:抵港六個月內並持有「臨時疫苗通行證」
獲醫生證明不適合接種疫苗人士,並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
政府表示,因應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即將實施,以及下一輪社交距離措施將於6月2日生效,相關部門會在5月31日凌晨零時至6月2日凌晨零時期間的適應期過後,在端午節長假期視察相關場所,以檢查處所內的人士是否符合「疫苗通行證」之要求。
來源: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