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小犬逼近香港,天文台發出8號強風信號。本港天氣將會轉壞,有狂風大驟雨,風勢進一步增強。有僱主會要求外傭在打風期間外出買餸煮飯,除了安全考量,究竟外傭有沒有打風假?
根據勞工處《颱風及暴雨情況下的工作守則》,在8號或更高信號生效,或黑色暴雨警告下,僱主應優先考慮僱員安全。僱主應確保僱員在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下,可以安全往返工作地點,及工作環境和工作內容安全。
需注意的是,風假非法定假期,如當日是工作日,在家工作的外傭無須面對往返工作地點的交通及安全問題,因此,僱主仍可要求外傭在家中繼續工作,但不建議要求她們作抹窗、外出購物、外出接送等危險工作。
若惡劣天氣期間遇上外傭休息日,根據《標準僱傭合約》,外傭每周應有1天休息日,他們可自行決定如何利用他/她的休息日。即使外傭選擇留在家中,傭主仍不能要求他們工作。僱主無需提供補假或額外工資。
如果外傭選擇外出,僱主有責任提醒外傭,在八號風球或以上等惡劣天氣情況,若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未必會賠償。若外傭在打風期間受傷,無論是否因受僱所致,僱主都必須向傭工提供免費的醫療,包括門診、住院費用及牙科急診。因此,若外傭堅持外出,傭主或可與家傭協商「以錢換假」,以減低他們外出發生意外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