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冤家路窄?最近一名女網民分享,與前夫離婚一年後得悉對方獲派同邨公屋,並位處對面樓,稱自己已懷孕並有新家庭,疑似怕碰面尷尬欲申請公屋調遷,並於網上詢問意見,引來大批網民留言。不過大部分人錯重點,反指責事主疑「派帽」兼有霸公屋之嫌,對於各方指控事主出力反駁。
日前一名女網民於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發帖分享,與前夫離婚一年,並各自擁有一位小朋友,「點知房屋署竟然比(畀)佢拎返同一條邨,對面樓囉」。樓主續表示,自己已經有新家庭,而且目前已懷孕且孩子快將出生,因此在群組內詢問廣大網友「我有無得申請調遷架」?
離婚1年懷孕兼有新家庭 網民指責有「派帽」之嫌
貼文隨即被廣傳,更加引來大批網民熱議。不過大部分人將重點放在樓主的感情生活上,認為離婚才一年就有小孩子,兼有新對象與家庭,指責樓主有「派帽」之嫌。面對各種質詢,樓主大感無奈,回覆指「離婚一年同我就黎生小朋友有咩關係?岩岩有左三個月,同派帽又有咩關係」。她又解釋,自己於2017年申請離婚,直到正式獲得離婚令已有5至6年,指「對方(前夫)攪事又疫情見吾到官,又要搵社工安排入宿舍住」,力證該段婚姻早就名存實亡。
至於針對能否申請調遷,有網民笑指「政府派樓仲要理埋你呢啲野」、「樓主有新家庭,有小朋友就出世係樓主個人私事,房署冇權干擾,冇申請調遷條件」、「你呢啲私人恩怨,個人問題更加冇得申請調遷」,認為「咁唔鍾意咪買樓搬走囉」。
現任有樓但結婚要交公屋 樓主:所以我地無結
有網民更語帶諷刺反問「有冇怪妳個現任冇本事」,獲樓主回應指「佢(現任)有樓,但結婚我要交返公屋,所以我地無結」、「結咗又會少左間公屋」。此番言論一出,不少人直斥為何「有樓仲要住公屋?」樓主回覆稱:「公屋2千幾500呎wor」、「間屋我租既,點解要拎返出嚟」,再次惹來網民熱議,認為她享用公屋資源,但仍想以有關理由申請調遷屬「貪得無厭」,更籲樓主放棄公屋。
部分網民力撐樓主:留返間屋穩陣啲
不過,都有人撐樓主,表示「自己有小朋友又真係留返間屋穩陣啲」、「唔結婚都唔緊要,最緊要自己同小朋友過得開心」。樓主則指出,莫名其妙被指責派帽,直指「睇到人性醜惡」。
根據香港房屋署指引,在不同情況下,公共租住房屋 (公屋) 的租戶,有可能需要調遷到另一個公屋單位,例如家庭成員增加,希望調遷到較大的單位。又或基於特殊原因,租戶需要居住在另一地區。另租戶亦可能因屋邨的大型維修或重建/屋邨清拆計劃等,需要調遷。
資料來源:FB@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香港房屋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