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步行節奏迅速,在繁忙的時候,總有行人趁兩段行人綠燈皆亮起的時候「打斜過」十字路口,希望省略過兩次馬路的時間,但其實違反交通規例,亦相當危險。日本、台灣等地已早有方便行人的設施,運輸署近年審視尖沙咀和沙田兩個十字路口,並將試立「對角行人過路處」,方便行人使用。
2024/5/17 更新:
運輸署於本年初在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的十字路口,推行對角行人過路處,測試出對角過馬路較分兩次走節省了約14秒,車流未受影響,整體運作安全暢順。
近日政府籌劃在尖沙咀加拿分道和加連威老道交界推出第二個對角過路處試驗。運輸署經評估上述路口的車流、人流,燈號時間及相關工程與設備後,判斷試驗不會對車流太大,並設有全綠色人像時段應付較高的過路需求。
隨後運輸署將觀察該行人對角過路處的運作情況約6至9個月,包括行人及駕駛者使用設施的情況,進一步審視設施及優化,並因應試點的使用結果考慮未來方向。
日本、台灣等地已經早在十字路口建立對角行人過路處,如日本澀谷的斜行斑馬線,高雄的對角線行人穿越道,方便行人在繁忙的時候穿越道路。運輸署近期表示將在尖沙咀和沙田兩個十字路口,試立「對角行人過路處」。行人可以經路口中心直接走往對角位置,節省距離和步行時間。
運輸署指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路口的對角行人過路處的工程設立已大致完成,另一個過路處將設於加拿芬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
署方表示因香港的路口一般車流較為繁忙,設立對角行人過路處時需考慮個別路口的特性,包括行人在對角橫過路口的需要、路口的車流、人流、過路距離和所需時間等因素以保障整體交通順暢。
另外因對角行人過路處的過路距離會較傳統行人過路處長,路口中心不能設立「安全島」,因此行人綠燈時間必須延長,確保讓行人在足夠時間下安全橫過路口。
來源:運輸署,Pixel,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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