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酒樓用公家茶杯餵小狗飲水 食客投訴員工懶理反被兇返轉頭

文: 張詩朗
2024.02.21

小狗除了是可愛的寵物,不少主人更會把牠們當成家人或子女一般的存在,不時與他們親親抱抱。但近日有網民分享,有狗主在荃灣一間酒樓內,以酒樓茶杯餵小狗喝水,登時引起網民迴響。

近日,有網民在Facebook群組「香港酒樓關注組」分享自己於年初五前往荃灣楊屋道一間酒樓,中途目睹一位狗主以酒樓茶杯餵寵物小狗喝水,之後即時通知部長。她指部長當時竟「大聲兇我問(狗隻)邊度」並在二十分鐘後才鬼祟地告知該檯客人「有人投訴」,客人才將小狗收起。

配圖中可見女狗主抱著小狗,另一隻手則用茶杯餵水給狗隻。樓主在評論區補充「我諗住新年流流不要影響食肆的生意、員工飯碗才不報食環。」因此才和部長溝通,表示「點知她仲惡過我!我冇同她勞氣,影相留念先。」隨後樓主亦無報食環署。

事件引起網民迴響,指行為相當沒有公德心,「妳錫毛毛唔反對,妳同它食埋同款食物也是妳嘅選擇,但喺公共場所用大家都會用到嘅碗或杯都唔可以接受」,「用茶杯餵狗飲水有D不對,不是個個人接受得到,你估在自己家咩? 」指會影響到其他用家。

網民指茶樓員工目睹後竟然不阻止,如果是自己處理事件,會選擇報食環署,「尤其有相為証。要它茶樓停業一頭半個月,不能姑息。」不少市民見「有圖有真相」,都勸喻應該即報食環署。有網民稱這位客人太自私,不應該帶寵物飲用酒樓的器皿, 指「動物有動物的餐具」,不應共用。有網友則表示「雖然我哋都係愛動物人 帶狗入酒樓都唔啱啦」。

根據《食物業規例》 (第132X章)(規例)第10B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任何食物業處所内,並訂明任何從事食物業的人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許狗隻在任何食物業處所内出現,除非該等狗隻是導盲犬,或執行法定工作的狗隻(如警犬)。

來源:Facebook群組「香港酒樓關注組」,HKET圖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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