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障姐弟欲申請公屋租援!一個原因不符合資格 網上問意見:負擔唔到

文: 張詩朗
2024.03.06

房署自1992年推出「租金援助計劃」,合資格申請人可獲減1/4或一半租金。而近日就有一位視障公屋戶就此在facebook群組中詢問意見,她表示自己與同為視障的弟弟同住在4人公屋單位,父母逝世後他們依然居住原單位。事主退休後在應付租金上有困難,所以想申請「租援」,然而房署表示他們的現居的4人單位不合資格,需要換更小的單位。樓主苦惱應否就現狀搬屋,網友就此紛紛提出意見。

近日有一位作為視障公屋戶的網民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徵求意見,她與同為視障的弟弟於父母逝世後繼續居於4人公屋單位,兩人均領取輕度傷殘金。樓主(户主)於3年前退休,因此在租金上有困難,並於早前向房署申請「租援」。不過房署則回應指樓主現居的單位面積超過其家庭人數的最高編配標準,並不符合「租援」資格,需要換較細單位才可獲批。

樓主苦惱「搬屋要洗一大筆錢」需要一筆開支及重新適應環境,因此詢問網友的意見。有網友指「搬屋細左家具未必放得好。視力不好地方大好D無咁易撞到野。住唔返大D。」網友認為對視障人士而言,較大的居住空間似乎更合適,怕他們難以適應新居所。

有網友問樓主申請租金援助後對她有多大幫助,她則表示「每月交少2千元,只可維持4年,四年後再負擔唔到,就要換D舊細單位」隨後網友建議她早點適應,「 如果真知道4年後頂唔住,倒不如早些適應,四年後怕你連裝修費都無。」

有網民則提議樓主求助義工貨車隊幫忙免費搬屋搬傢俬,亦有人她建議直接申請綜援。唯樓主回答自己因有强積金及儲蓄,並不符合申領資格。不少人則在評論建議樓主找區議員,社工或醫生寫信協助提出解決方案。

房署的「租金援助計劃」是希望以寬減租金援助有暫時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合資格者可獲減1/4或一半租金,2016年9月起,減租年期則由1年延長為2年。但申請條件包括現居單位的面積不超過其家庭人數的最高編配標準,及戶主與家庭成員均無領取包括租金津貼在內的綜援,樓主的狀況則未能成功申請。至於居於新大廈類別的「非長者租援計劃的長者和家有殘疾成員,或居於舊大廈類別的租援受助者,可獲豁免在連續4年接受租援後搬遷至租金較低的單位。

來源: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

圖片來源:HKET圖片庫(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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