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內地博主在短片分享平台上載一段來港旅遊賺錢的影片,更豪言「一小時賺了$3000!」該博主憑在內地批發城入手的平價水晶手鏈,以無人商店形式擺檔賣了29條手鏈,賺錢之餘更換到免費午餐。不過,有不少網民提醒他,在香港不得無牌在街道上販賣,否則即屬違法。
在旺角、尖沙咀、銅鑼灣等旺區,不時會見到有人在街頭擺賣小飾物,部分人會聲明是為了資助旅遊費用。近日有內地博主,在抖音上分享自己靠高價轉售物件賺錢的故事,更揚言要周遊列國賺100萬。
該博主看準市場對飾品及水晶的喜好,先到內地的批發市場以30人民幣(約35港元)買入大量手晶手串,再在銅鑼灣街邊撿紙皮作宣傳板。他對擺攤選址亦有心得,決定在「香港最貴的商圈」尖沙咀廣東道開檔。
博主用街上撿到的紙皮自製了「簡陋的臨時售賣機」,特別選在名店附近開張,他將水晶手鏈隨意攤開在行李箱內,並放上寫上中英標價的紙板,便走遠觀望。出乎他意料的是,這檔自助售賣的無人手鏈商店生意很好,除了外籍人士亦有亞洲臉孔購買。短短一小時,就賣出29條手鏈,相當於賺了$2900港元。
博主最後更用賣剩的一條水晶鏈,換來了一頓免費午餐。他指自己稍後會到阿聯酋繼續旅遊做生意。
影片發布後,惹來兩派網民討論,有網民認為博主具生意頭腦,低買高賣賺巨額差價,更指「一小時賺3千,十小時賺3萬,一個月就有100萬。」有大批網民提醒,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除非按照在根據第83A條所訂規例下發出的牌照的規定,否則任何人均不得在街道上販賣。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及監禁1個月,再犯最高可被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
翻查食環署網頁,針對無牌小販的執法策略為,「在不影響食物及環境衞生的情況下,如售賣非食物類乾貨的無牌小販阻礙街道或招致投訴,小販事務隊會先發出口頭警告;如口頭警告無效,小販事務隊人員會按正常程序採取執法及檢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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