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醒,在2018年11月26日之前發出的舊款智能身份證將於2025年失效。第一批失效的舊身份證屬於1970年或之後出生的舊身份證持有人,其舊證將由2025年5月12日起失效。第二批失效的舊身份證屬於1969年或之前出生的舊身份證持有人,其舊證將由2025年10月12日起失效。
舊款智能身份證式樣
舊身份證為簽發日期由2003年6月23日至 2018年11月25日的智能身份證。
新款智能身份證式樣
入境處表示:「仍持有舊身份證的市民應盡快預約辦理換證手續。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須在返港後三十日內補辦換證手續。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即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五千元。」
豁免換領新身份證人士
除非舊身份證持有人根據《入境條例》已喪失永久性居民身分,否則他們在香港的居留權不會因其舊身份證失效而受影響。
來源:新聞公報、HKET圖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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