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內地人受香港電視劇影響,來港旅遊時都會特地到不同政府大樓拍照打卡。內地一名女子最近就到位於北角的廉政公署總部大樓拍照,只見她穿著正式裝束並出示「證件」,懷疑假扮廉署職員,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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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來自上海、自稱從事模特兒和時尚博主的劉姓女子,近日在「小紅書」發帖,她表示最近到香港旅遊,並到各區遊玩打卡,其中一站到北角廉政公署總部大樓,並在帖文寫上「ICAC查案!不方便透露!這裡是TVB迷來香港必去的吧!」從照片中可見,她身穿黑色西裝外套、黑色西裝裙和淺藍色裇衫,掛著證件、站在廉政公署的「招牌」前擺甫士拍照。她又展示「廉政公署執行處授權證」,上面有其姓名,職級為「首席調查主任」,亦印有證件號碼,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她其後把「證件」的照片刪除。
相關帖文隨即被網民轉發至「連登」,不少人質疑劉女偽造證件和假扮廉政公署職員,「拉人未?假冒公職人員」、「整埋張證,偽造文書?」、「遊客去那種地方拍這樣的照片,不會覺得尷尬嗎」、「你會上『東張西望』的」、「犯法就係犯法」、「做咩呀,又新打卡景點」。
冒充廉署人員屬違法
根據香港法律,任何人冒充廉署人員,即觸犯《廉政公署條例》第13C條,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2.5萬元和監禁1年。任何人士如製造、使用或管有虛假文書或虛假文書的副本,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