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日)早上9時,有網民在上水發現一個巨大的紅色氣球在空中飄揚,疑是天文台為了探測天氣作探測,不過氣球下卻掛上一個巨大的直幅並寫上「丁財兩旺」四字,令各位網民更加疑惑。
三號風球日上空現大型紅氣球
有網民昨日在Facebook群組「社區天氣觀察計劃」上載了多張照片,指在9月5日的早上9時30分及9時53分均看見上水的空中出現了一個紅色大氣球,認為是天文台放的「探空氣球」。也有另外一位網民在留言區上載另一角度的照片,紅氣球下方可見掛上「丁財兩旺」的直幅。
梁榮武指不是探測氣球
其後網民補充指前天文台助理台長梁榮武認為這個並不是氣象氣球,因為氣球通常會在早上8時前釋放,而且天文台更不會再熱帶氣旋警告生效下的情況進行高空探測。此外,紅氣球下方更掛上某種直幅,對於氣象氣球來說並不常見。天文台亦回覆記者查詢指「並唔係我哋用嚟收集氣象數據嘅氣球」。
天文台紅色測風氣球
香港天文台在1921年開始會利用測風氣球作高空探測,每日2次運用高空探測氣球及無線電探空儀進行高空觀測,探測氣球最高可升至離地面30公里。天文台科學主任林學賢解釋高空數據比地面數據更加重要,例如今日會否下雨、降雨量多少,全是高空發生的事,而所收集數據在電腦模型計算後,能為市民提供九天天氣預報等預測,甚至影響發出熱帶氣旋警告的時間。
亂放氣球可坐監
民航處表示除非有書面許可,任一方向的直線距離超過兩米包括栓有籃子或其他設備的氣球不得在受管制的空域放飛。管制空域大致包括香港島、九龍、沙田、新界西及大嶼山。而市民不得在距機場五公里範圍內放飛氣球。氣球亦不得放飛到地平面六十米以上的高度,或距離任何船舶、車輛或建築物六十米以內。在未放飛前或放飛後,氣球應被牢固地繫住及有專人看管,氣球亦需安裝確保脫離繫留時自動瀉氣的裝置。任何人如觸犯上述法例,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最多2年。
資料及圖片來源︰FB@社區天氣觀察計劃、HKET、民航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