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 | 香港筍工速報!政府衞生署現正招聘醫生,起薪點為每月港幣77,855元,港生活為大家整理醫生人工、職責、入職條件、學歷要求及申請方法等詳細招聘資訊。
醫生職位簡介及職責
主要負責執行下列綱領範圍的臨床及非臨床職責:
- (a) 法定職責
- (b) 預防疾病
- (c) 促進健康
- (d) 醫療護理
- (e) 康復服務
備註: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輪班工作及執行隨時候召職務。
醫生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32點(每月港幣77,855元)至總薪級表第44B點(每月港幣132,275元)﹝參閱註(1)及(2)﹞。
註:(1) 視乎當時的情況,持有以上相關專科/附屬專科的工作經驗的申請人,或會獲考慮給予增薪點。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2) 現時任職醫生職級的公務員所遞交的申請,一般不會獲得考慮。
醫生入職條件及學歷要求
申請人必須:
- (a) 持有根據香港法例第161章《醫生註冊條例》可在香港註冊的醫科資格;
-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參閱註(3)〕;及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 (c)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參閱註(4)〕。
註:(3) (a)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b)至(d) 詳情請參考政府公務員事務局網頁。(e) 於受聘時未能在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的申請人或會獲聘。部門會因應運作需要,考慮聘用一定數量未能符合中文語文能力要求但能操流利粵語的申請人。其餘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上述入職條件(a)及(b),才會獲考慮受聘。(4)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備註:符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現可以透過香港醫務委員會的全新特別註冊途經,在香港取得專科資格後申請正式註冊。有關特別註冊的詳情,請瀏覽香港醫務委員會網頁(https://www.mchk.org.hk/english/registration/special_registration.html)。如非本地培訓醫生獲正式聘用為公務員醫生,衞生署將為提供與本地培訓醫生相同的公務員身份和福利。
醫生申請前注意事項
符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現可以透過香港醫務委員會的全新特別註冊途經,在香港取得專科資格後申請正式註冊。有關特別註冊的詳情,請瀏覽香港醫務委員會網頁(https://www.mchk.org.hk/english/registration/special_registration.html)。如非本地培訓醫生獲正式聘用為公務員醫生,衞生署將為提供與本地培訓醫生相同的公務員身份和福利。
醫生申請方法
申請表格(G.F.340[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會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遞交申請,必須使用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
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此職位並無特定截止申請日期,申請人須於申請書內詳述相關工作經驗、學歷、專科訓練的完成進度,以及註明根據《醫生註冊條例》(香港法例第161章)的香港醫務委員會註冊編號,並於把已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連同個人履歷及相關專業證書副本,送交所列查詢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必須於申請後一星期內把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所列查詢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請勿提交修業成績或證書的正本。
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本署收到申請表格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並須在三年試用期內完成專科基礎培訓和通過所有有關考試。通過試用關限者,或可因應完成專科基礎培訓的進度,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合約條款或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獲取錄的申請人需完成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下所屬專科學院要求的專科/附屬專科基礎培訓及通過所有與基礎培訓有關的考試,方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有關申請人或會獲安排接受有關基礎培訓﹝包括派駐醫院的培訓﹞。就有關分科所承認的專科學院及相關專科/附屬專科,請參閱附件。
醫生截止申請日期
全年接受申請直至另行通知
醫生招聘查詢方法
聯絡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
查詢電話:2961 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