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公屋被「踩線」標上可疑記號?早前有顯發邨公屋戶發現,大門外突然被劃下神秘記號,他擔心是被爆竊犯「踩線」後留下的符號,於是發文呼籲街坊要提高警覺。消息一出,不少人都表示大門前有類似的可疑記號,附近街坊個個心慌慌。本周一(20日)有街坊就事件詢問房屋署,才發現原來是虛驚一場?
屯門公屋大門驚現疑似「踩線」符號
日前(19日)有公屋住戶於Facebook群組「顯發邨討論區」發布了兩張照片,表示發現大門門鐘上的「白色板」出現神秘記號,並配文寫道:「有啲記號係剔號,有啲記號係交叉」,令人不禁懷疑是爆格「踩線」記號。
從照片見到,兩張照片均被標上紅色的可疑記號,第一張照片是右下角被打了一個「X」,而另一張照片則是左上角「✓」。樓主對於「白色板」的用途,他亦是百思不得其解,逐在文中詢問各大網友:「其實呢個膠片入面係乜嘢嚟㗎呢?」
附近街坊個個嚇到心慌慌
消息一出,附近街坊人心惶惶,有人指「我家暫時冇見到有」,但也有網友表示「我家也有,紅色筆」、「我昨晚用酒精擦掉了,係紅色原子筆畫的,我家和左鄰右舍都係×」。樓主表示自己也不太確定是否爆竊犯「踩線」記號,他說:「 暫時都係估...等待房署回覆」。
虛驚一場?真相原來係咁...
本周一(20日),有街坊就事件詢問房屋署,才發現原來是虛驚一場?該街坊引述房署回覆,指出「白色板」上的圖案興建公屋時,方便工人分辨需要拉線的單位,房署稍後會安排職員上來清潔這些符號,請街坊們放心!
【原帖文】
來源:FB@顯發邨討論區
可疑男子狂撳門鐘疑「踩線」?
近日,有港人於Facebook群組「皇后山乜都友」發文,他在文中提到自己住在粉嶺皇后山邨第7座皇澄樓,指上周二(7日)晚上時分家門前有可疑男子出沒,並分享其門口閉路電視拍到的畫面。從片中可見,一名身穿黑色上衣、頭戴黑色Cap帽的陌生男子,他按動對面單位門鐘2次,隨後又多次按動樓主單位及同層其他單位的門鐘。
樓主報警處理 提醒街坊要小心
樓主粗略計算後,發現該男子至少「㩒左5個單位」,過程中,該男子不時咳嗽,但就沒有戴口罩,他按動對面單位門鐘時,更不時探頭窺看門後動靜,行為舉止相當鬼祟。樓主在文中提醒,「冬防街坊注意此人」,並表示自己已報警備案,有警員到場調查,並已鎖定目標作出拘捕行動,
不少街坊看過帖文後都認為「似踩線」,紛紛留言作出建議「要開保安大會啦,仲要近年尾,特別多古怪人出入」、「房署要列印個可疑人照片,貼在大堂及有關樓層」、「呢啲野永不落空,任何座都有機會,發現可疑人,即出post,傳開去,好快落網,我估係一簽」。
有網民認為,可疑男子之所以自出自入,很大機會是跟公屋大門長期打開有關,「出入永遠唔閂大閘!長期打開!啲人自出自入!其實有密碼鎖就係要你自己開門!亦係保障大廈第一個關口!但發覺好多人一句『唔該』就要保安幫佢開鎖!唔開就投訴你!到有事又投訴佢哋隨便幫人開門!」
網傳「踩線」符號解碼方法
事實上,網上流傳一張名為「踩線」符號的解碼方法,例如「+ -」即家裡早上有人,晚上無人在單位內,以「-+」則代表早上無人,晚上有人。除了香港,近年內地也有發生多宗入屋盜竊事件,內地媒體《人民網》亦曾解構最常見的18個「踩線」符號意思,詳情如下圖:
▼6個香港最常見踩線符號▼
▼內地踩線符號一覽▼
延伸閱讀:公屋門口現可疑男子 連撳5單位門鐘疑「踩線」?一文睇清6大踩線符號意思
公屋現行徑可疑男子 偷拍逐個單位鐵閘門底
最近有網民透過社交平台群組「長沙灣街坊」發帖,分享一段令人匪夷所思的影片。該閉路電視影片時長26秒,顯示一名可疑男子正在逐個單位門口「低炒」影相,樓主不解男子目的,遂於網上詢問網民「請問有冇人知道佢其實係做緊咩呢?」,並指出該男子僅拍攝單位的鐵閘底部,行徑十分可疑。
該閉路電視影片長26秒,一名佩戴眼鏡、穿深綠色長袖衫、長褲的男子,於12月1日晚上大約7時45分突然出現在長沙灣某個公屋走廊,並以手機拍下該層每個單位的鐵閘底部位置,期間走廊上未見其他住戶,男子拍照後便隨即離開。
▼影片截圖▼
網民懷疑「踩線」VS 似跌咗嘢
由於男子的古怪行徑意圖不明,因而引來不少猜測。有網民懷疑該男子有機會是盜賊「過嚟踩線」,都有人覺得「似跌咗嘢」,因而在此尋找。
網民猜測真相係咁?
然而,大部分網民就認為該男子是在公屋派傳單:「我都估係幫私煙派傳單,影相證明有派先出糧」、「佢喺每家閘下影相應該係記錄低有冇私煙單張啫」、「年輕人似在工作中」。有網民提醒遇到類似情況應該通知保安或管理處。
▼網民留言▼
派傳單宣傳煙草屬犯法
針對網民提及有機會派私煙傳單,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 至於派發傳單等協助售賣行為,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 章),任何人不得展示或安排展示,或為展示用途而刊登或分發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包括傳單),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第5級罰款即$50,000元;如屬持續的罪行,則在罪行持續期間,每日另加罰款$1,500元。
根據房屋署《第三十章:展示宣傳品》規定,未經批准 、 批准被撤銷及違反展示規定的宣傳物品,屋邨辦事處將予以清除及處理而不會預先通知 ,並可向有關人士 ∕ 團體收取行政費用 。另外,展示宣傳品或把宣傳品直接派遞入住戶信箱,或放置於護衞員櫃位的批准可隨時被撤銷,而無須事先通知。含有商業成分的宣傳品或個別人士以私人身分提出的申請,一概不獲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