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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富戶2026最新入息資產限額一覽!超額幾多要搬走?富戶政策申報時間/豁免條件

文: 陸秋燕
2026.03.11

房委會近年大力打擊濫用公屋,收緊「公屋富戶政策」。香港公屋富戶政策旨在防止高收入或高資產家庭濫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得以好好善用。根據最新公布,額外租金「加辣」至最高4.5倍!究竟自己是否屬於「富戶」之列?公屋富戶最新入息及資產限額又是怎樣?幾時要申報?被認定為公屋富戶、超額幾多要搬走,或交4.5倍租?《港生活》為大家整理了 最新公屋富戶政策懶人包,一文睇清最新入息限額及富戶政策。

最新資訊︰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擬上調

據悉,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按既定機制調整2026/27年度的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根據最新建議,公屋入息限額整體上調2.8%,資產限額則上調1.4%。而一人申請者的入息限額將放寬至13,230元,資產限額則放寬至29.5萬元。

(圖片來源︰HKET)

公屋入息限額擬上調2.8%

家庭人數2025/26年度現行公屋入息限額(已扣除5%法定強積金)2026/27年度建議公屋入息限額(已扣除5%法定強積金)
1人13,090元13,230元
2人20,230元20,680元
3人25,100元25,870元
4人31,000元32,020元
5人38,650元40,150元
6人45,440元46,620元
7人49,930元51,400元
8人55,830元57,470元
9人61,570元63,380元
10人或以上67,180元69,150元

公屋資產限額擬增1.4%

家庭人數2025/26年度現行公屋資產限額2026/27年度建議公屋資產限額
1人291,000元295,000元
2人394,000元400,000元
3人514,000元521,000元
4人600,000元608,000元
5人666,000元675,000 元
6人721,000元731,000元
7人770,000元781,000元
8人805,000元816,000元
9人892,000元904,000元
10人或以上961,000元974,000元

房協2025年9月全面實施「富戶政策」

房協將於2025年9月15日起,分批向租戶發出含有新條款的租約,以取代無含「富戶政策」的舊租約。

(圖片來源︰HKET)

葵涌祖堯邨和沙田乙明邨率先收到新租約

房協會按租約年期「由舊至新」分階段進行更新,首批涉及約810伙住戶,其舊租約生效日期為1964年9月1日至1986年2月16日,主要集中在葵涌祖堯邨和沙田乙明邨。

舊租約生效日期預計新租約派發時間
1964年9月至1994年12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

*以上時間表只供參考

而所有家庭成員均為60歲或以上的全長者戶(佔總數三成或7,200戶),將於2026年8月才開始收到新租約。房協預計在2026年年底前,完成所有租約更換工作。

舊租約生效日期預計新租約派發時間
1964年9月至1993年11月2026年8月

*以上時間表只供參考


房協租約「三部曲」:換新租約、毋須簽署、如常交租

房協採取「換新租約、毋須簽署、如常交租」的方式實施新政策。租戶會收到一個「大信封」,內含:

公屋富戶2026最新入息資產限額一覽!超額幾多要搬走?富戶政策申報時間/豁免條件

 

  1. 終止舊租約及提供新租約的通知信;
  2. 載有「富戶政策」條款的新租約;及
  3. 拒絕新租約的回條

如常交租金即代表接受新租約

租戶如果接受新租約,只需如常繳交租金即可,房協會視作您已同意新條款。相反,如果租戶不接受新租約,則需填妥「拒絕新租約的回條」,並在收到通知信的1個月內交回所屬的屋邨辦事處。以首批居民為例,如果在9月中收到通知,最遲需在10月底前交回回條並遷出單位。

(圖片來源︰HKET)

如果租戶不接受新租約,但有搬遷困難,房協允許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最長可延長4個月的暫住期,但期間租金維持不變(申請必須在收到通知信的1個月內提出,且暫住期間不能「反悔」接受新租約)。如果租戶沒有交回條,也沒有交租,房協將會主動聯絡了解情況。


公屋富戶政策︱1. 什麼是公屋富戶?

簡單來說,房委會是透過 「富戶政策」 來評估住戶是否仍有資格享用公屋資源。只要觸犯以下其中一項,即有機會被界定為「富戶」,需繳交額外租金甚或交還公屋:

  • 入息超標: 家庭每月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的5倍
  • 資產超標: 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
  • 擁有物業: 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不論入息/資產多少,一律要搬走)

(圖片來源︰HKET)

此外,若住戶選擇不作申報,包括不填寫申報表或提供所需資料,也會被視為富戶。


公屋富戶政策︱2. 公屋住戶幾時要申報?

由2023年10月起,所有公屋住戶租住公屋滿2年或以上,須就「富戶政策」每隔2年進行一次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申報。(首次申報或不足2年)

(圖片來源︰HKET)


公屋富戶政策︱3. 富戶申報方法及流程

每年4月及10月,房委會會分批向租戶發出申報表,住戶也可以在房屋署的網站上下載相關表格租戶需在收到申報表後1個月內完成並提交。即是如果房屋署於4月2日發放申報表,租戶則需在5月底前交回。

(圖片來源︰HKET)

1. 居住滿2年但未滿10年的公屋住戶

須填報「居住情況及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詳情申報表」

申報表內容重點:

  • 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 申報是否經常持續居住於該公屋單位
  • 確認是否遵守與居住情況相關的租約條款

2. 居住滿10年或以上的公屋住戶

須填報「居住情況申報表」

申報表內容重點:

  • 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 家庭的入息及資產情況

申報表內,所有單位住戶均填上每月收入金額,並對於資產則作出簡單剔選申報——選擇「超逾」或「不超逾」(暫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

*房委會亦會隨機抽選住戶進行審查。


公屋富戶政策︱4. 最新公屋富戶入息及資產限額 (2025年10月1日生效)

根據房委會最新文件顯示,富戶門檻已作出調整。如果你的家庭入息或資產超過以下水平,便需繳交額外租金或遷出 :

(圖片來源︰HKET)

一般家庭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

最新香港房屋委員會 - 公屋富戶入息及資產限額(2025年10月1日生效)

家庭人數入息超額5倍(需遷出公屋)資產超額 100倍(需遷出公屋)
1人$65,450$1,310,000
2人$101,150$2,030,000
3人$125,500$2,510,000
4人$155,000$3,100,000
5人$193,250$3,870,000
6人$227,200$4,550,000

*註:所有成員皆年逾55歲的1至3人小家庭,其資產淨值限額將參照4人家庭(即$3,100,000)計算

所有成員皆年逾55歲的小家庭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

最新香港房屋委員會 - 公屋富戶入息及資產限額(2025年10月1日生效)

家庭人數每月入息限額資產淨值限額
1人$65,450$3,100,000 
2人

$101,150

3人$125,500

如果住戶有困難不能如期遷出,房委會將視乎實際需要而批出「定期暫准居住證」,有效期最長可至4個月。暫住期間住戶須每月繳付「暫准居住證費」,其金額與所居住公屋單位的2倍淨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或是市值租金/暫准證費相等(以較高者為準)


公屋富戶政策︱5. 入息申報項目包括什麼?

  • 受僱的每月(稅前)收入(包括在海外工作的家庭成員的收入)
  • 僱主提供的津貼(包括教育津貼、房屋津貼等)
  • 自僱收入及經營業務收入
  • 定期存款、保險及各項投資所得的每月平均利息、紅利及股息等收入
  • 在香港及香港以外擁有土地/物業等
  • 商用車輛收入
  • 其他任何收入(例如退休金、綜援金、離婚贍養費、非同住親友的資助、年金等)

(圖片來源︰HKET)


公屋富戶政策︱6. 資產申報項目包括什麼?

  • 存款、現金及借出的貸款(銀行及其他機構等所有帳戶)
  • 投資(如股票、債券、基金等)
  • 經營業務(如獨資經營、合夥經營或有限公司等業務所佔有權益)
  • 車輛(如私家車、電單車、小型貨車等)
  • 的士/公共小型巴士牌照(連車輛)
  • 物業(例如商業、工業用途物業、停車位等)
  • 土地(如政府批地、甲種及乙種換地權益書等)

(圖片來源︰HKET)

可獲扣除的資產項目: 

  • 因工作、交通及其他意外受傷,引致喪失工作能力而獲取的一筆過的賠償金
  • 於強積金計劃、職業退休保障計劃、公務員長俸下收取的一筆過的退休金
  • 因戶籍內的家庭成員離世而收取的一筆過的保險賠償金、法定/非法定賠償金及其他特別的財政援助,以及戶籍內的家庭成員所收取的危疾保險賠償金

公屋富戶政策︱7. 公屋入息超額

【重點更新】被界定為「富戶」後果:三級制變四級制!

(圖片來源︰HKET)

公屋富戶政策將家庭入息限額計算富戶繳付租金金額的「三級制」改為「四級制」,大幅提高額外租金金額。現在已沒有「倍半租」及「雙倍租」這支歌仔唱,起跳罰則更重︰

現行富戶政策(三級制)新富戶政策(四級制)
超出限額的2倍但不高於3倍,須繳1.5倍租金入息達限額2倍但不高於3倍,須繳2.5倍租金
超出限額的3倍但不高於5倍,須繳2倍租金入息達限額3倍但不高於4倍,須繳3.5倍租金
入息達限額4倍但不高於5倍,須繳4.5倍租金
超出限額的5倍,須遷出單位超出限額的5倍,須遷出單位(踢走)

*租金另加差餉

* 須繳交額外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的人士,如果日後家庭入息因失業等問題而連續3個月回降,或是永久性原因而下降(如有家庭成員過身)。只要其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逾現行相關限額,而且並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則可按情況申請減租/暫准證費。

而對於超出限額的5倍者,均需遷離公屋單位,這方面的政策則沒有改動。房委會將發出《遷出通知書》,住戶需要在12個月內 搬走。期間會被徵收相等於 雙倍租金 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以較高者為準)


公屋富戶政策︱8. 受豁免公屋住戶

根據「富戶政策」,住戶須每隔2年進行一次入息及資產申報。不過,以下一些人是可以獲得申報豁免的。

所有家庭成員均為︰

  1. 年滿60歲或以上
  2. 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CSSA/綜援)
  3. 合資格申領/正在領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
  4. 持合租租約共住同一個單位
  5. 所有成員分別符合或全部符合上述的(1)、(2)或(3)

如果住戶符合上述的(2)、(3)及(5)項,須攜同相關證明文件到所屬屋邨辦事處辦理豁免手續。

(圖片來源︰HKET)


公屋富戶政策︱9. 入息/資產超額隱瞞不報後果

公屋住戶如果不按照「富戶政策」規定進行申報,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並須遷離現居的公屋單位。

(圖片來源︰HKET)

如果公屋住戶作出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觸犯「屋邨管理扣分制」等,由終止租約當日起計5年內禁止再申請公屋。而其18歲或以上的家庭成員由終止租約日期起5年內,亦不合資格申請公屋,日後亦不會獲編配至地理位置、樓齡和樓層比其之前較佳的單位。

住戶在填寫申報表時如果有任何困難,亦可到所屬屋邨辦事處、屋邨管理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辦事處,或是致電公屋資源分組熱線3547 0881尋求協助。


公屋富戶政策︱10. 上訴機制

如果住戶超出富戶政入息及/或資產限額,房屋署會以書面通知有關住戶及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如果住戶不同意有關結果或存有疑問,可以到屋邨辦事處作出澄清或要求重新評估。

(圖片來源︰HKET)

與此同時,住戶可於發出遷出通知書後起計15天內向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上訴房屋署提出上訴。上訴審裁小組可確認、修訂、終止或取消遷出通知書。

註︰以上資料以主辦方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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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房屋署

如果家庭入息超逾公屋入息限額的2倍但不高於3倍 ,須繳交1.5倍淨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如果家庭入息超逾公屋入息限額的3倍但不高於5倍 ,須繳交2倍淨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詳情可參閱房屋署「富戶政策」

年滿60歲或以上人士都可豁免「富戶政策」的入息/資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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