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在放租時,最怕就是遇上租霸,不但要上法庭請律師,按照現時法定收樓程序,收樓至少需要3個月的時間!最近,時昌倉創辦人時景恒(Kevin)教人如何處理租賃糾紛,聲稱只需$1即可趕走租霸?帖文引起關注,有網民大讚此方法創意十足又有用,但也有網友質疑成效,並擔心可能涉及非法手段或法律風險。
$1奇招即可趕走租霸?
日前,時昌倉創辦人時景恒(Kevin)在其社交平台上發文分享如何處理租賃糾紛,指有一位叔叔教他只需用$1即可趕走租霸?
▼時景恒分享趕走租霸奇招▼
▼原帖文▼
網友反應兩極!$1新租客唔願搬點算
帖文引起極大關注,短短一日已有過千人贊好、逾百人留言,有網友大讚這個方法有創意,紛紛留言感謝時景恒分享,並表示「呢招幾好」、「學到野」、「用魔法對付魔法」。但有不少網友認為此做法存在一定程度灰色地帶,可能涉及非法手段或法律風險,即使成功了迫走原租客,也有可能面臨對方的報復行為,或是遇上新租客不願搬走的情況,「最後個南亞裔唔走,成為霸中之霸,點攪好?」
▼網友留言▼
陸偉雄:絕對不可行,會犯法
對於「用1蚊搵南亞裔租客趕走租霸」有否違法,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港生活》查詢時,他直言「絕對不可行,會犯法」。陸偉雄指出,租戶未交租的原因有很多,例如短期的經濟問題或生病住院等,業主不能因租戶未能在短時間內交租,便認定對方違反租約。
陸偉雄指出,業主在沒取得「收樓令」的情況下,無權把單位轉租給其他人。如新租客以「爆鎖」方式強行進入單位,則可能觸犯刑事毀壞罪。此外,若原租戶有貴重物品失竊,業主和新租戶亦有機會觸犯盜竊罪,並承擔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陸偉雄提醒業主遇上租霸時,應透過合法渠道追討租金和收樓,並分享正確收樓的4個重要步驟:
▼即睇法定收樓程序▼
蘇文傑律師:條款不能成趕走租戶理由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蘇文傑律師表示,現行法律上並未禁止業主在租約上加入「租客一個月內不交租即視為自動退租」的條款,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規定,租客未按時交租達指定日數,即視為違反租約,業主可以啟動收樓程序。然而,這並不代表業主可自行收樓,業主未依照法定收樓程序下,故加入此類條款也不能成為業主可以趕走租戶、轉租他人或自行收樓的理由。
另外,若業主未依照法定收樓程序進行,即使是新租客,也無權進入該單位。如果有任何客觀證據顯示業主最終目的是收樓,則觸犯香港法例,這亦被稱為「非法收樓」。如新租客在業主教唆下強行開鎖進入該物業,有機會干犯強行進入和刑事毀壞兩罪,均屬刑事罪行;業主行為則被視為教唆他人犯罪,有機會與新租客構成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