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木工) | 香港筍工速報!政府香港警務處現正招聘技工(木工),起薪點為每月$19,535,港生活為大家整理技工(木工)人工、職責、入職條件、學歷要求及申請方法等詳細招聘資訊。
技工(木工) 招聘懶人包
技工(木工)職位簡介及職責
技工(木工)主要負責製作和維修訓練輔助器材、物品和模型。或須不定時工作。
技工(木工)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5點(每月港幣19,535元)至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港幣23,585元)。
技工(木工)入職條件及學歷要求
- 申請人必須:
- (a) (i) 具備與木工相關的工作經驗,或同等資歷;或
(ii) 完成木工相關的認可學徒訓練或認可實務訓練課程,或具備同等資歷; - (b) 具備家具製作經驗;
- (c) 能以粵語/中文和簡單英文溝通、閱讀簡單中文和簡單英文,並能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以及
-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技工(木工)申請前注意事項
(1) 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驗。
(2)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技工(木工)體能測試
此職位並無提及體能測試。
技工(木工)申請方法
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 已在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 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詳細列明其工作經驗、學徒訓練、實習訓練課程及學歷。已填妥的申請書,連同(一)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二)學徒訓練證書副本;及(三)實習訓練課程證書副本,須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三日或之前以郵寄方式送達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5樓文職聘用組。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上的香港郵戳日期將被視作申請日期及/或遞交證明文件的日期。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下列聯絡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書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並非使用指定申請書,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没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收到,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概不受理。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技工(木工)截止申請日期
二零二五年四月三日
技工(木工)招聘查詢方法
電話: 2860 3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