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線搜查》接獲市民陳小姐(化名)的投訴,指某大型室內遊樂場單方面更改夾公仔機遊戲條款,令她會員卡內原有的遊戲代幣不可再用作夾公仔,必須以一換一方式換成「景品幣」。可是遊戲代幣價值$2/1個,「景品幣」則$1/1個,即一換一的話,消費者會虧蝕一半價錢,更不設退款,令她恕斥樂園做法不合理,即睇下文了解事件詳情!
遊樂場疑違規突修改條款 市民蝕半價1換1惹爭議
陳小姐(化名)表示自己於某室內遊樂場持有會員卡,內存有逾400個遊戲代幣約$800。近日前往該遊樂場的海港城分店準備夾公仔時,代幣餘額竟顯示「清零」。詢問後得知,樂園自三月起實施新規定,遊戲代幣僅適用於其他設施,而夾公仔機必須改用新推出的「景品幣」。
最陳小姐憤怒的是,1個遊戲代幣價值為$2,而1個「景品幣」價值為$1,但樂園只接受以一換一的方式,即將折損一半價值,認為新制度極不合理,直言「即係我$2買返嚟嘅幣,你而家變到價值得返1兌1換俾我。」認為新制度極不合理,「你可以行新嘅制度,我明嘅,但係我舊有客人去買你嘅幣,唔係呢個協議㗎嘛。」。
《一線搜查》團隊到相關樂園調查,職員指若會員卡內有100個遊戲代幣($200),消費者無法退款,只可以選擇1比1兌換成價值$100的「景品幣」,或額外支付$100購買相同數量的「景品幣」再充值入會員卡,這樣的安排令不少費者感直斥「被逼迫」,質疑做法不合理。
議員批評樂園政策對消費者極為不公平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認為樂園的做法等同單方面更改條款,對消費者極為不公平,批評指「譬如我喺錢包儲咗等同2,000港元嘅錢,你換成咩新幣畀我都好,都係要等值2,000港元的新幣。如果一兌一,大家嘅幣值唔對等,其實咪對消費者唔公平!」,強調不應單方面更改涉及金錢的條款,建議樂園設退款機制,保障舊有客戶權益。
江議員進一步指出,涉事樂園除了持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外,亦持有「有獎娛樂遊戲牌照」,而牌照規定列明「任何人士就任何一個中獎機會而付出的款項不得超過5元。」,但過去多年來,樂園夾公仔的費用均超過$5,涉嫌違反牌照規定。
江議員亦質疑政府監管不力,指「因為如果根據有獎娛樂牌照申請時,以我理解,佢哋要入樣本,每一個遊戲點玩等等,都要寫晒出嚟,點解今次發生咁嘅事?定係寫歸寫,原來冇人查?」建議加強巡查及執法,商戶亦要檢視所有分店的機種是否符合牌照條件,並建議消費者聯合向消委會投訴。
消委會、警方及海關三方回應
消委會回覆指,從2023年至今年首3個月,總共接獲25宗關於夾公仔的投訴。涉及出售代幣的商戶的兌換安排是否存在欺騙或其他法律責任,需視乎消費者購買代幣時的條款及限制而定。亦提醒此類交易屬於預繳式消費,本港目前仍未有法例規管預繳式消費,建議消費者應理性購買,避免大量買入。
警方指於去年(2024年)已接獲民政事務總署轉介的投訴,指有處所涉嫌違反「有變娛樂遊戲牌照」條件。經調查後,警方已向相關處所的持牌人發出警告,並將相關情況回覆民政署以作進一步跟進。而海關經初步了解後,暫時沒有發現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情況。
來源︰一線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