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免費公屋拎綜援,但同時屋企人有穩定工作收入?最近,有港人在社交平台發帖,指一名77歲伯伯身為綜援戶,卻與女兒及外孫同住公屋,而兩人每月合共收入逾4萬元。帖文引起熱議,部分人質疑事件涉及濫用社會資源,建議樓主向政府部門舉報;但亦有人反駁,指伯伯一家三口收入未達「富戶」門檻,更批評樓主心腸涼薄:「77歲老人家都想搞?」
77歲伯伯住公屋拎綜援 家人卻有穩定收入?
近日有港人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發文,表示認識一名約77歲的鄰居伯伯,對方為綜援戶並「住公屋免費」。不過,他留意到伯伯與女兒及外孫同住,而且二人均有正職工作,合共月入超過4萬元。樓主越想越不對勁,覺得情況可疑,於是提出疑問:「人工每一個月都4萬以上,叫咩富戶?」並希望其他網民解答,伯伯一家是否涉及濫用社會資源。
網民懷疑屈蛇 建議舉報查清楚
帖文一出,隨即在網上引起熱議,有網民懷疑事件涉及「非戶籍人士」偷偷同住,紛紛留言「似無戶籍係度住」、「住客,根本是屈蛇」、「肯定其他人偷偷住的」。也有聲音指出,綜援審批以家庭為單位,若同住家人有經驗收入,理論上不可能單獨批出綜援。部分網民建議,樓主如有懷疑,應盡快向相關部門舉報,要求查核其戶籍或資產,以免社會資源被濫用。
▼網民點睇▼
另一派質疑:未必觸及富戶門檻
有網民指出,若以三人家庭計算,月入4萬元仍未達「富戶」或「倍半租」水平,「4萬你舉報佢就算一齊住都只不過係加租,你睇清楚住緊公屋入息上限先啦」、「3人入息,4萬以下都未到倍半租啦」、「3個人去到49000都係交正常租金」。
亦有人補充,指伯伯家人或已向房署申請「有條件暫准居住」,以暫住方式照顧老人家,情況未必如樓主所理解。部分網民認為,77歲老人家能與女兒同住已屬幸運,避免成為無人照顧的獨居長者,而且老人家過去亦曾為社會付出,應讓其安享晚年,「七十以上,好多野都有豁免同免審的,放過別人,放過自己啦」。
網民怒轟:77歲老人家都想搞?
留言區內,不少網民批評樓主言論涼薄,直斥其「冇人性」。同時,亦有人質疑他對鄰居家庭狀況了解得過於詳細,留言反問「人哋幾錢收入?你都知嘅?」、「點解可以咁了解隔離屋D野?」部分網民更懷疑樓主立心不良,刻意與伯伯裝熟套話,然後再拿對方情況以獲取舉報濫用公屋的獎金,行為實在可恥,「扮哂同伯伯有傾有講,但又睇唔過眼人地」、「77歲老人家都想搞?」、「3000夠你食幾日,搞走阿伯叫佢瞓天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