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勞動市場面臨挑戰,失業率攀升之際,竟有僱主被指利用「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輸入外勞後,隨即解僱本地員工。HOY TV節目「一線搜查」早前接獲一名年過六旬的酒樓工友施女士求助,指她在一間服務逾十年的酒樓慘遭「無縫接替」,在外勞上班的同一天被經理以電話通知解僱,質疑公司為節省成本「用完即棄」。
擬延長招聘期 防濫用外勞機制
行政長官李家超發布《施政報告2025》時表示,為確保「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不被濫用,將針對輸入最多外勞的兩個工種做針對性措施,分別為延長僱主本地招聘時間至6星期,以及改為按「同一職位」2:1比例計算。即是有兩個本地初級廚師才可以聘請一個外地初級廚師。即使整間公司達到二比一的比例,但該工種未到二比一,都不符合要求,侍應生及初級廚師這兩個工種一定要嚴格遵守二比一的比例。
十年員工被逼休假 復工前突收「大信封」
62歲的施女士(化名)從事飲食業多年,在涉事酒樓任職十年,經歷餐廳數度易手。她憶述,自2023年9月新老闆接手後,人手一直不足,尤以早更為甚。「最早的部份,只得我一個人,」施女士指,她經常要獨自工作,由清晨6時開始,直踩至7、8時才有人接手,「有時連水也沒時間喝,真的連廁所也沒時間去。」她需一人負責A、B兩區的大量工作。
儘管工作辛勞,施女士仍克盡己任。豈料,她指公司在8月1日仍在上班時,突然在8月1日晚上被通知放年假,在未經商討下安排她由8月2日起連續放假6天。更沒想到在休假途中,8月6日下午施女士就接獲店長權哥的來電,「收到店長打電話來說:『夠人啦,以後都唔使返嚟喇!』」施女士對這突如其來的解僱感到震驚,「我估也估不到,真的突然間,就叫我不用返工,真的接受不到。」
外勞上班「無縫交接」 同事證早有預謀
最令施女士氣憤的是,她被解僱的時機極為巧合。她引述同事消息指:「碰巧的是,她被通知解僱的同一日,酒樓就聘請了外勞上班。」施女士的同事更告知她,「外勞下午已經到了,即是12時左右到了。兩個樓面外勞,有些是洗碗的。」
施女士出示的8月7日員工考勤表顯示,她的名字旁已被註明「辭職」,而新聘請的外勞已赫然在列。她形容這是「完全好像無縫交接」。她憶述,早於6月、7月,經理「權哥」已多次向員工放話:「醒醒定定啊,外勞就快來了。」施女士質疑:「其實,我們酒樓人手也足夠的了。所以外勞來了,就立即解僱我們兩個。」她透露,已有另一名本地員工與她一同被解僱。
施女士已就事件向勞工處投訴,並展示勞工處的回覆,指正根據「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條款跟進。她慨嘆:「(勞工處)回覆,時間很吻合。即是外勞一到了,接下來幾小時,本地基層工人就被解僱了。」
記者當面對質 餐廳經理否認指控
《一線搜查》攝製隊前往涉事酒樓視察,發現在場所見,的確見到不少疑似非本地人在工作,部份任職樓面侍應,部份在後場洗碗,粗略估算起碼有五、六位員工不似是本地人。採訪期間,攝製隊巧遇入境處人員到酒樓突擊巡查,並逐一核對員工身份證及工作資料。多名疑似外勞的員工被入境處人員帶到一旁進行問卷調查。不過,入境處其後回覆指,當日的巡查行動中並未有人被捕。
記者隨後向酒樓店長「權哥」當面對質,詢問是否在聘請外勞後解僱員工,「權哥」起初矢口否認:「沒有這回事。」並要求停止拍攝。其後,一名自稱酒樓會計的羅小姐出面解畫。她首先大吐苦水,指「飲食業現在也很慘」,並堅稱:「我不敢否認有沒有這種事(聘用外勞解僱本地勞工),但我們公司是絕對無可能的。」她強調公司有很多超過70歲的員工,「我們用到的,我們盡量用。」
對於解僱施女士,羅小姐反指是基於其工作表現:「因為她涉嫌不服從上司。另外,最慘就是茶客也投訴她。」她更強調,新聘請的兩名侍應最早於8時上班,有時會返夜班,與施女士的6時早更不同,「不是用來填她位置的,要搞清楚啊。」
羅小姐承認有聘請外勞,但堅稱是因「請不到人」,尤其缺乏能勝任「拉檔」、「搬杯碗」等體力勞動的本地人。被問及外勞薪酬,她表示樓面月薪約1.4萬多元,洗碗工則為1.6萬多元,「其實,他們的人工不是偏低」,直言決定屬無可奈何。
工會踢爆「三部曲」 斥政府罰則無阻嚇力
就同類事件,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副主席譚金蓮指出,由2023年9月至今年年中,政府已批出接近9萬個外勞工作名額,形容是「前所未有的數字」,當中近3萬個屬飲食業。
她指出,工會接獲不少工友反映,僱主在解僱本地員工前,往往有「三部曲」。第一,先通知「即將有外勞來到」,然後要求本地員工「減工時和調分店」,幫手做替假及訓練外勞;第三,當外勞「上手之後」,本地員工隨即被「用完即棄」。
譚金蓮批評,即使政府早前曾就同類個案作出制裁,即禁止一間酒樓申請輸入外勞兩年,惟已聘用的外勞可以繼續工作,阻嚇力成疑:「搞錯啊,就是這樣的罰法而已?即是沒有阻嚇力,罰有甚麼用?」她表示,工友並非想「搞垮企業」,「工友是想返工。返工有固定收入可以帶回家,靠自己的勞動力去維持家中收入。如果不是去打工的話,你政府養他們嗎?」
勞工處咁回覆...
勞工處回覆本台查詢時重申,「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規定,僱主不得以輸入勞工取代原來在職的本地僱員,如需裁員,僱主應優先裁減輸入勞工。但勞工處表示,「基於保密原則」,不會透露個別僱主聘用輸入勞工的情況及相關投訴個案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