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結婚逼子女放棄公屋?單親媽行為遭網民鬧爆戀愛腦:為男人放棄自己仔女?

文: 黃樂恩
22小時前

單親母親準備再婚,竟要求兩名子女一併遷出公屋?近日,一名女網友網上發文求助,指母親因再婚而打算交回現居公屋,更以「公屋冇世襲制」為由要求子女搬走,放棄公屋資格。帖文隨即引爆討論,大批網民狠批母親「為愛放棄仔女」行為,亦有人指出公屋其實可申請轉戶主,只要通過審查即可,並分享公屋轉戶主的經歷。

為結婚放棄公屋?單親媽棄屋+要求子女搬走

一名女網友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發文求助,表示自己與哥哥及單親母親同住公屋。最近母親計劃與男友再婚,由於男方已有自置物業及一名兒子,因此母親婚後決定不會與兩兄妹同住,並打算主動交回公屋。

更令樓主不安的是,母親以自己是「公屋戶主」為由,要求兩兄妹在她結婚後必須一併遷出:「呀媽話佢嫁左之後公屋要除名(因為佢係戶主),我同呀哥都要搬走唔可以再住公屋」。樓主表示對房署規定並不熟悉,擔心自己突然失去住所,因此在網上求助:「想問下咁既情況我地係咪真係一定要搬走?」

網民批無情:為結婚放棄公屋?

帖文一出,隨即引發網民熱烈討論,不少人直言樓主母親做法欠考慮,甚至忽略子女處境,「正常重視仔女就唔會結婚,同居咪得」、「為咗結婚搞咗冇咗間公屋,人哋同佢分手乜都冇晒」。亦有人提醒,男方本身已有物業及子女,直指樓主母親絕不會因此受益:「佢老公都有仔女,你估佢層樓會俾你阿媽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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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可轉戶主?樓主嘆:阿媽堅持話唔得...

有網民即時提出關鍵問題:「你夠咗18歲沒啊?夠咗就可以做屋主」、「可以轉戶主,前題係你/阿哥成咗年」。樓主其後補充,表示她與哥哥均已成年並有穩定工作,但母親堅信「公屋冇世襲制」,拒絕接受子女成為新戶主的可能性:「好堅持話我哋一定要搬走...咁我又唔識呢D野,所以先想請教下大家。」

不少網民解釋,所謂「無世襲」並非不能由子女接手公屋,而是必須通過房委會的入息及資產審查:「無世襲是因為要做資產審查,合格才可繼承」、「資產、收入唔超限額,就可轉名」。亦有不少留言安慰樓主毋須太擔心,強調房署一般會按實際情況處理。

錯過時機恐被收樓?網民:帶埋佢去搵房署主任啦

不少網民擔心若樓主母親一旦結婚,其家庭狀況改變可能觸及「有物業」的審查規定,最終導致公屋被收回,屆時兄妹或會失去居所,「分分鐘被收屋,你地屋都無得住」。因此紛紛建議樓主盡快行動,「直接打去房屋署問啦」、「拿拿林去辦事處問,你亞媽未嫁前好轉名」、「問下房屋署點樣處理你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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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帶埋佢去搵房署主任就得啦,唔使同佢拗
  • 同阿媽商量,唔可以貿貿然除名,我唔明白你阿媽點會唔考慮子女嘅處境
  • 直接打去房屋署問啦
  • 去問下主任穩陣,無特別理由轉戶主唔易
  • 問下房屋署點樣處理你哋情況
  • 你拿拿林去辦事處問,你亞媽未嫁前好轉名,嫁左唔刪名,男人有物業,分分鐘被收屋,你地屋都無得住

網民分享轉戶主經驗 提醒要注意一件事

亦有人分享親身經驗,證明轉戶主並非難事:「我朋友又係媽咪再婚,同你情況差不多,成功將間屋轉名比個囡」。不過也有網民提醒,要預先商量兄妹誰做戶主,未來若結婚或分戶可能引發爭拗:「同阿哥商量邊個轉做戶主都好困難㗎,好難公平處理」、「要考慮吓之後會唔會結婚同埋邊個做戶主,唔好話之後有爭執又話要分戶」。

網民分享親身經驗


房署規定:家庭狀況有變須立即通知

據房屋署資料,公屋單位只供戶主和名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居住,如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引致家庭狀況有變時,戶主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並根據現行政策和程序作出相關申請,以便更新有關記錄。

公屋轉新戶主須通過2大審查

據房委會資料,若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而戶籍內並無前戶主的在生配偶,已登記戶籍的一名年滿18歲認可成員,可申請成為該單位的新戶主,但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才能獲批新租約,以及釐定所須繳交的租金水平。

2025年4月1日起限額:

若申請人不能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即家庭總入息超逾公屋入息限額5倍及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或不能通過「住宅物業權審查」,即申請人及/或其家庭成員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便無法成為公屋單位新戶主,須遷出公屋單位。

來源:Facebook@公屋討論區房屋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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