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泊車優惠投訴|香港不少商戶都會用泊車優惠吸引駕駛者到場,增加消費金額又或帶來人流。泊車優惠包括24小時任泊、日泊或夜泊優惠、消費滿指定金額可免費泊車等,但各自有其限制及條款細則約束!消委會則接獲數宗投訴,當中包括優惠橫額僅用小字標明條款導致泊車收費超預期7倍,或超出泊車優惠登記時間導致無法享有優惠。駕駛者亦應留意3大泊車貼士,以保障自己的消費者權益。
消委會投訴|泊車優惠3大陷阱
泊車優惠條款大多繁複,如果商戶優惠廣告或宣傳上的細則條款不夠清晰,又或駕駛者未有詳細留意優惠條件和定義,隨時泊車費大增,造成商家與客戶之間的糾紛。消委會則接獲有關泊車優惠投訴,包括優惠廣告或宣傳沒有列明適用的車位位置、因「電子貨幣」的定義引起爭議,及未到登記時間而未能享用泊車優惠等。
泊車優惠投訴個案1.優惠橫額未詳細列明車位位置
投訴人留意到A停車場外的大型橫額廣告大字標明,私家車「24小時任泊」收費為$145,因此在當晚9時到翌日晚上約7時期間(約22小時),將私家車停泊於A停車場。然而,當投訴人駕車出閘並拍卡付費時,卻發現收費高達$1,210,超出廣告所述金額約7倍,於是立即向現場職員查詢,而職員做出以下回應。
點擊看職員回應
投訴原因&商戶回應
由於投訴人並未停泊在內場位置,因此收費按時租$55/每小時計算, 投訴人再行檢視停車場後發現以下問題,因而向消委會投訴並要求停車場退回泊車費差價。
消委會處理方案
消委會處理個案時認為,駕駛人士難以在停車場閘口停車,再閱讀冗長且字體細小的條款細則,建議 停車場再次考慮投訴人的個案,最後願意作酌情安排,退回差額$1,065。
泊車優惠投訴個案2.電子貨幣定義不清晰
B商場表示只要在商場內以「電子貨幣」(包括信用卡)消費滿$500,即可憑發票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於客戶服務中心登記兩小時免費泊車優惠。投訴人在商場內食肆用餐後,以已登記於電子錢包內的信用卡支付$1,200,卻被告知電子錢包並不屬優惠認可的「電子貨幣」定義。
投訴原因
投訴人再檢視優惠條款,發現當中列出「電子貨幣」例子包括信用卡,並無列明該電子錢包不屬「電子貨幣」,理應符合優惠要求。惟職員作出以下回應,因而向消委會作出投訴。
消委會處理方案
經由消委會的協調,B 商場向投訴人提供一張2小時免費泊車優惠券,作為對投訴人就泊車優惠條款提出意見的感謝,供其下次泊車時使用。
泊車優惠投訴個案3.設優惠登記時間限制
投訴人早上7時45分駕車到達C商場「飲早茶」,停車場職員告知有免費泊車優惠,只要消費滿$400便可享2小時免費泊車,投訴人乘搭電梯時看到泊車優惠海報但並未細閱。投訴人消費$590,並於早上9時10分用餐完畢後攜收據到客戶服務中心辦理免費泊車手續,卻被職員告知設泊車優惠登記的系統有時間限制,在早上10 時才開放,因此未能為投訴人辦理優惠。
投訴原因&商戶回應
投訴人隨後再次檢視泊車優惠,才發現宣傳海報上有列出優惠登記時間限制,然而停車場職員的溝通失誤令投訴人不滿,因而向消委會投訴。
消委會處理方案
在消委會的協調下,C商場同意酌情處理,給予投訴人2小時免費停車券,作下次使用。
駕駛者3大泊車優惠注意事項
駕駛人士想享用泊車優惠,應該多留意優惠詳情及條款細則,有關支付細節的部分更需多加留意,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 參考泊車收費細節及是否有指定泊車區域
- 查看優惠詳情及條款細則
- 留意車位是否被指定車位,避免誤泊鎖車/罰款
商戶6大改進建議
商戶在提供泊車優惠時可參考以下建議,以確保條款細則清晰顯眼,亦應加強職員熟知相關優惠條款及收費政策。
- 優惠宣傳品上應清晰列明相應的條款及細則
- 條款應精簡易明
- 放大字體方便駕駛人士閱讀,並張貼於顯眼易閱位置
- 應列明享用優惠的條件
- 配合商場店舖營業時間,提供覆蓋更長時段的泊車優惠
- 加強職員培訓,確保熟知相關優惠條款及收費政策
消委會建議商戶定期檢視條款,對於不夠清晰的部分,可考慮採取彈性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爭議,並提升消費者的使用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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