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主走佬!同住港妻想用綠表抽居屋 網民警告恐涉法律糾紛教做2事

文: 張詩朗
5小時前

如果身住公屋想申請居屋,戶主卻離家出走,應該如何是好?近日有女網民在Facebook群組分享,自己的老公作為公屋戶主卻離家出走,自己則和15歲的兒子同住在公屋中,想填寫綠表申請居屋,因此發帖求助網民。不少人則急勸樓主先做兩件事,才能保證自己與家人申請居屋的權利!

港女戶主伴侶離家出走

如果老公身為公屋戶主卻離家出走,自己想要申請居屋,應如何是好?近日有女網民在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分享,「我老公係戶主,佢離家出走,未離婚。我同十五歲兒子仍然住在公屋」,樓主詢問現時想申請綠表居屋,而不加老公的姓名一事是否可行。

欲申請居屋被勸先做2事

有網民則急勸樓主應該儘快完成以下2件事,包括單方面申請離婚以及向警察申報伴侶失蹤。網民指在沒有離婚的狀況下,並非戶主身分的樓主只能夠用白表,即「私營房屋住戶、公屋或居屋業主的家庭成員,以及符合資格的單身人士」身份申請居屋/綠置居,並且亦一定要申報有伴侶,又或以兒子名義申請。否則在未離婚的狀況下,後續有機會出現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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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質疑:樓主不想離婚?

不過亦有網民質疑樓主並不想離婚,猜測樓主想要成為新戶主,佔有屬於其伴侶公屋,或者趁機享用平價買居屋的機會。

詳細申請資格/處理方法

有關綠表申請及白表申請者定義及詳細申請資格準則,可以參考香港房屋委員會的資訊。

有關租戶在入住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後,若家庭狀況有所變更,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並根據現行政策和程序作出相關的申請,以便更新有關記錄。若戶主長期失蹤,或未能履行申報責任,同住的認可家庭成員應盡快以書面方式,向所屬屋邨辦事處據實通報。

來源:HKET圖片庫、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房委會


老漢慘遭妻子逐出公屋!網民驚爆做「呢件事」排1人單位快3年上樓?

【公屋 / 家庭糾紛 / 住屋危機 / 一人公屋 / 縮短上樓時間 / 金】家庭糾紛若演變成住屋危機,往往令子女左右為難。近日,一名網民在社交平台分享,指其父母因激烈爭吵,父親被身為戶主的母親趕出公屋單位。面對父親無家可歸的困局,事主發文詢問申請「一人公屋」或「簡約公屋」的門檻與輪候時間,隨即引發網絡熱議,更有「高人」指出一項關鍵程序可大幅縮短上樓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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