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頭遇上警察截查及要求出示身份證是不少香港人的共同經歷,但面對警員的細節盤問,市民該如何應對?近日有網民於 Threads 分享自己被查身份證的遭遇,指手持 700ml 水樽竟被警員查問「點解帶咁大支水?」引發熱烈討論。本文為你整合網民各種離奇的街頭截查經歷,並詳細拆解相關法律知識!
網民稱手持700ml水樽被截查 警員問:點解帶咁大支水?
帖主表示,自己與身邊途人分別被警察截查身份證,期間遇上一條令他感到費解的提問。帖文以「一人一個俾警察查身份證,被問的問題」為開頭,隨後列出警員與他的一問一答。根據帖文,警員向他問道:「點解帶咁大支水?」當時帖主手上拿着一支700ml的水樽,聽到問題後,他的反應相當不解。針對「咁大支水」,亦有網民以自身飲水習慣回應。有人指「我每日都需要飲咁多水」、「係一氧二化氫,醫治脫水症狀嘅」;另一名網民則表示,若遇上同類提問,自己隨身携帶的2公升大水樽情況會更難解釋。
部分網民就警員的提問作出猜測及輕鬆回應,有人猜想警員可能擔心水樽藏有可疑物品,亦有人認為這是警員截查時的慣常查問方式。帖文發佈後,不少網民跟隨帖文開頭的格式,分享自己被截查時曾遇到的警員提問。
類似經歷分享:由夜歸、揸車買糖水到保安證都被問
法律小知識:截查時可否選擇不答問題?
根據《警隊條例》(第232章)第54(1)條,警務人員有一般權力截停任何形跡可疑的人,並可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另《入境條例》第17C條亦賦權執法人員查閱15歲或以上香港居民的身份證明文件。市民若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而沒有合理解釋,即屬違法,經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5,000);若當時未能證實身份,警員有權將市民扣留合理時間以核實其身份,情況嚴重者甚至可被拘捕,被捕後一般須在48小時內帶到裁判法院處理。
不過,根據普通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8條第11(2)(g)項所保障的緘默權,市民在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之後,對於警員的其他提問(例如去向、隨身物品用途等),原則上有權選擇不作回答,任何人都不可被強迫作出對自己不利的證供或被迫認罪,市民或可拒絕回答警務人員的提問並不構成罪行。然而在特定法例下,若警員依法進行截查或搜查,拒絕配合某些特定指令(如拒絕提供合理合理解釋、阻礙合法搜查等)可能會帶來其他法律後果。
此外,如有任何駕駛者涉嫌觸犯與道路交通有關的法例,或牽涉入一宗交通意外,該駕駛者便須在警方要求下,向他們提供其姓名、地址及駕駛執照號碼(《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63條)。
資料及圖片來源:Threads網民討論、TVB《學警出更》劇照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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