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入息審查 / 固定底薪 / 超出限額 / 房署 / 資格覆核】申請公屋入息審查必須留意固定底薪的計算盲點!近日有公屋申請人因小產請假導致實際月入跌至 $7,000,但在接獲房署詳細審查時,卻被指其職位屬「固定薪金」,必須按合約底薪 $11,800 計算,最終慘被判定超出入息上限,隨時面臨取消資格。究竟房署對「固定」與「非固定」薪金的計算方法有何差異?突發情況導致收入大減又應如何提出覆核?
公屋女實際收少近$5,000仍被判「入息超額」?
帖主在「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表示,她以前月薪 $11,800,但自小產後體力不足,無法返足全月工作日數,實際每月只收到約 $7,000。本以為人工明顯減少應不會超出入息限額,卻在接到詳細資格審查電話時,被房署主任告知會以「固定薪金」$11,800 計算,判定她超出入息上限。帖主憂心會否因此被取消申請,要由頭排過。
網民反應兩極 有人揭審查計算盲點
帖文引來不少網民討論。有網民提醒:「半年後兩年內可以申請恢復」,指即使被取消申請,仍有機會恢復原有申請編號。不過亦有網民表示疑惑:「乜唔係睇近半年收入咩」,反映不少人對房署入息審查的計算方法存在誤解,以為只要近半年實際收入減少就能通過審查。
「固定底薪」與「非固定底薪」計算方式大不同
根據房委會官方《入息及資產淨值計算方法和所需文件及聲明書》,申請人的收入計算方式,會按僱傭性質分為「固定底薪」及「非固定底薪」兩大類,計法完全不同:
比較項目 | 固定底薪人士 | 非固定底薪人士 |
|---|---|---|
計算基礎 | 以填報日前一個月的固定底薪金額為準 | 以連續受僱期間,過去六個曆月的收入總額除以六個月平均計算 |
是否受實際出勤日數影響 | 不受影響,即使實際返工日數減少,仍以合約列明底薪金額計算 | 受影響,實際收入按月波動時,會反映在六個月平均數當中 |
適用對象 | 一般全職、有固定月薪合約的僱員 | 兼職、日薪、佣金制、收入不穩定人士 |
所需證明文件 | 僱員薪金證明書(一般為3個月內) | 過去6個月收入證明及相關聲明書 |
網民建議提供證明文件覆核
有網民建議帖主向房署解釋情況,並提供相關醫療證明、糧單等文件,證明實際收入已大幅減少,並非刻意隱瞞或虛報。亦有網民指出,如對審查結果有異議,一般可在接獲通知後以書面提出覆核。不過網民普遍認為房署對「固定底薪」的定義較為嚴格,建議帖主盡快與房署溝通,了解具體計算方法及可行的申訴途徑。
資料及圖片來源:FB@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