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提取︱65歲提取強積金步驟︱60歲提取強積金步驟︱強積金 MPF 是不少人退休生活的重要資金來源,但到底幾多歲才可以提取?失業或打算60歲提早退休又能否成功拎返強積金?以下為大家整理強積金提取懶人包,詳細拆解60歲及65歲提取步驟、申請表格、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法定宣誓預約流程,以及提早提取的6大法定條件,讓大家一文睇清所有手續及注意事項。
強積金提取懶人包
強積金提取2026︱60歲/65歲積金局提取強積金須知
強積金(MPF)是香港僱員退休生活的保障之一,一般須年滿65歲方可提取;如年滿60歲並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亦可按「提早退休」申請提取。
強積金提取時間要多久?
申請應透過「積金易」(eMPF)平台向受託人提出,而一般情況下,當「積金易」平台及受託人收到所有已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所需證明文件(包括正本或認證副本)後,受託人必須在30日內向申索人支付強積金。
但實際到帳時間可能受以下因素影響︰
- 是否已提交正確的表格及法定聲明正本;
- 是否需要透過「智方便」完成額外保安/身分驗證;
- 是否涉及多個強積金帳戶或受託人;
- 受託人賣出成分基金單位所需的交易時間
另外,提取強積金時,帳戶內的基金單位會按當時市場價格賣出。由於行政處理需時,最終賣出單位的價格可能與提交申請當時所知的價格存在差異。
失業提取強積金?
需要特別留意的是,「失業」本身並不是法定提早提取理由,因此即使失業,若未年滿60歲或不符合其他法定條件,一般無法提取強制性供款或TVC。
強積金提取2026︱65歲強積金如何提取?
當計劃成員年滿65歲後,可根據個人財務及退休規劃,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式處理強積金累算權益︰
- 一筆過提取︰一次過提取帳戶內全部累算權益,終止強積金帳戶
- 分期提取︰按個人資金需要分多次提取,可選擇定期提取(如每月、每季)或部分提取
- 保留在強積金計劃內繼續投資︰毋須提交任何申請,累算權益會繼續按所選的成分基金投資,滾存利息和回報
提提大家,由於法例並沒有規定必須在65歲時立即提取強積金,亦沒有訂明提取的最後期限,因此成員可視乎個人生活開支需求及當時市場狀況決定提取時機。
65歲提取強積金步驟
現時強積金行政手續已全面交由「積金易」平台處理,65歲提取強積金的具體流程如下︰
- 註冊及登入「積金易」平台︰可使用「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完成身分驗證,填寫個人資料並建立用戶帳號
- 查閱名下強積金帳戶︰登入後透過「積金易」一站式查閱個人名下的所有強積金帳戶、累算權益總額及相關資料
- 進入提取申請頁面選擇提取方式︰
- 在「積金易」流動應用程式選擇「我的強積金」>「提取權益」;或
- 在「積金易」網上平台選擇「管理強積金」>「提取權益」
- 選擇提取理由及帳戶︰選擇「申索強積金權益」,選擇「年滿65歲」作為申索理由,並選擇欲提取權益的強積金帳戶及提取方式
- 提交身分證明文件︰一般須上載香港身分證等身分證明文件
- 完成身分驗證及等待受託人付款︰如系統要求,可能須透過「智方便」進行額外身分驗證;「積金易」完成行政審核後,將由相關受託人安排撥款
60歲提取強積金步驟
60歲至64歲的計劃成員如欲提早提取強制性供款及TVC,必須符合「提早退休」條件,即年滿60歲、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並作出法定聲明指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
一旦符合條件後,同樣可選擇一筆過或分期提取。而有關60歲提早退休提取強積金的詳細流程如下,供大家參考之用︰
- 確認符合提早退休條件︰必須已年滿60歲,並且已完全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
- 下載及填妥法定聲明表格︰下載並填妥「提早退休一般使用法定聲明表格 MPF(S) – W(SD1)」
- 預約及完成法定聲明宣誓︰帶同香港身分證及已填妥的聲明表格到民政事務總署,並在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法定聲明,而且由對方簽署
- 登入「積金易」提交申請︰
- 在「積金易」流動應用程式選擇「我的強積金」>「提取權益」>「申索強積金權益」>選擇「提早退休」
- 在「積金易」網上平台 選擇「管理強積金」>「提取權益」>「申索強積金權益」>選擇「提早退休」
- 選擇強積金帳戶及上載文件︰選擇相關強積金帳戶,上載身分證明文件及已簽署的法定聲明文件(平台或會要求提交聲明正本供核對)
- 等待受託人審核及付款︰受託人收齊文件後,一般會在30日內向申索人支付強積金
強積金提取2026︱強積金提取表格及提取地址
計劃申請提取強積金亦耍留意相關文件的申索表格編號、所需證明文件,以及「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和遞交途徑︰
65歲提取強積金表格
年滿65歲提取強積金,如使用網上或App申請,直接按系統指引填寫即可。如果是選擇以紙本方式遞交申請,相關申索表格為︰
- 表格編號︰MPF(S) – W(R)《基於年滿65歲或提早退休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
- 所需文件︰香港身分證副本等身分證明文件
65歲提取強積金地址
如需親身遞交紙本表格、正本文件、查詢或使用自助服務站,可前往以下「積金易」服務中心。與此同時,積金易亦建議大家提前預約,以節省輪候時間︰
| 地區 | 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 鄰近港鐵站 |
| 香港島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6樓601B室 | 灣仔站A3出口 |
| 九龍 | 九龍尖沙咀東部麼地道77號華懋廣場12樓1204-6室 | 尖沙咀站P2出口 |
| 新界 | 新界荃灣楊屋道8號如心廣場第2座18樓1802A室 | 荃灣西站D出口 |
另外,如果以郵寄方式遞交申索表格及證明文件,郵寄地址、電郵及傳真如下︰
- 郵寄地址︰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98929號(積金易平台)
- 電郵︰forms@support.empf.org.hk
- 傳真︰3197 2988
註︰提取強積金的申請應透過「積金易」平台向受託人提出,大家切勿向積金局或相關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直接提交文件!
60歲提取強積金表格
若以「提早退休」為由申請提取強積金,須準備以下文件及表格︰
| 項目 | 表格/證明文件 | 說明 | |
| 提取申索表格 | MPF(S) – W(R) | 基於年滿65歲或提早退休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 | |
| 法定聲明表格 | MPF(S) – W(SD1) | 提早退休法定聲明表格(須聲明無意再受僱或自僱) | |
| 身分證明 | 香港身分證副本 | 用於核對個人身分 | |
| 宣誓安排 | 已簽署及蓋章的聲明正本 | 須於民政事務總署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簽署法定聲明 | |
強積金提取2026︱強積金可以提前拿出來嗎?
可以,但只限於法例訂明的特定情況。根據積金局規定,如果計劃在65歲前,提早提取強制性供款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法定可接受的6個理由包括提早退休(年滿60歲並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結餘不超過HK$5,000),以及成員身故。
而除了「提早退休」外,其餘提早提取理由亦設有嚴格的法定門檻,不能僅因「需要現金」而申請!
提早提取強積金程序︱1.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申請人須作出法定聲明,表示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並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同時須提供令受託人信納其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證明。
註︰如果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理由以提取強積金,日後如再次回港工作,不能以較後的離港日期再次提出申請。積金局亦提醒,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以提早提取強積金可被檢控,當局將會主動抽查及調查懷疑個案。
提早提取強積金程序︱2.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申請人永久不適合執行在喪失行為能力前所從事的特定工種,並須提交由註冊醫生或中醫簽發的指定醫學證明書。
提早提取強積金程序︱3. 罹患末期疾病
申請人須患有相當可能令預期壽命減至12個月或以下的疾病,並須提供註冊醫生或中醫簽發的醫學證明書。
申請須在醫學證明書簽發後12個月內,透過「積金易」平台向受託人提出申請,並須全數提取帳戶內所有強積金。
提早提取強積金程序︱4. 小額結餘
申請人可在「積金易」流動應用程式,選擇「我的強積金」>「提取權益」>「申索強積金權益」>「小額結餘(港幣)」;或在網上平台在「管理強積金」下進入相同流程。
但大家須留意,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只在一個強積金計劃內存有強積金;
- 該計劃內累算權益總額不超過HK$5,000;
- 提出申請當日(即申請日期)距離最後一個供款日至少12個月;
- 作出法定聲明表示日後無意再受僱或自僱
提早提取強積金程序︱5. 成員身故
已故成員的強積金屬於其遺產的一部分,必須由遺產代理人或遺產管理官發出的「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上指明的法定遺產代理人提出申索,並提交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等文件。
強積金提取2026︱提早提取強積金宣誓預約
凡涉及需要提交「法定聲明」的提取理由,申請人或須向「積金易」平台提交法定聲明正本以供核對,並在監誓人士面前完成宣誓。
提早提取強積金宣誓預約︰香港境內宣誓安排
成員可前往以下機構/人士面前進行宣誓並由其簽署及蓋章︰
- 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中心(監誓員)︰可致電民政事務總署電話諮詢中心 2835 2500 查詢或預約服務
- 公證人
- 太平紳士
提提大家,宣誓時須帶同香港身分證正本及已填妥的相關法定聲明表格。如申請涉及多個受託人,只須準備一份聲明表格供所選定的不同計劃及受託人使用即可。
提早提取強積金宣誓預約︰香港境外宣誓安排
如申請人已身在香港以外地方,法定聲明須於公證人、獲當地法律授權監誓的人士,或監理法定聲明的人士面前作出,並由對方簽署及蓋章(如適用)。
同樣,如需向多個受託人提交申請,只須準備一份聲明表格即可供所選定的不同強積金計劃及受託人使用,並由監誓人士在聲明上簽署及蓋章(如適用)。
延伸閱讀︰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與特別自願性供款(SVC)分別?
大家要留意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與特別自願性供款(SVC)的提取規則不同,提交申請前須確認清楚!
|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 | 特別自願性供款(SVC)/靈活供款 | |||
| 基本提取條件 | 受法例嚴格限制,原則上須年滿65歲方可提取 | 提取極具彈性,可於退休前隨時申請提取、無年齡限制 | ||
| 提早提取理由 | 65歲前僅限6個法定理由(年滿60歲提早退休、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成員身故) | 無特定理由限制,可按個人資金需要隨時申請 | ||
| 提取次數及金額限制 | 無次數上限,只要年滿65歲(或符合提早提取理由)後,即可選擇一筆過全數提取或分期提取 | 受受託人及計劃規則規限,通常設有每次最低提取金額(如HKD$5,000)及財政年度內的提取次數上限(部分計劃每年最多12次) | ||
| 是否需要僱主同意 | 不需要僱主同意(TVC由僱員自行開戶及供款,與僱主無關) | 視乎供款類型(如果是僱員個人靈活供款(SVC)一般不需要;若是僱主相關額外自願性供款則可能需要事先取得僱主同意) | ||
| 提取申請途徑 | 「積金易」(eMPF)平台 | 「積金易」(eMPF)平台 | ||
| 提取申請步驟 | 透過App或網上平台選擇「申索強積金權益」,填妥表格並上載身份證明及法定聲明(如適用) | 登入App/網上平台,點選「我的強積金 / 管理強積金」>「提取權益」>「提取自願性供款」 | ||
| 稅務優惠影響 | 享有稅務扣減,供款可享每年最多HKD$60,000扣稅額,因此提取條款比照強制性供款 | 無稅務扣減,供款無法扣稅,因此資金提領自由度高 | ||
註︰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一切依官方公布資料為準,如有疑問請諮詢專業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