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住宅租金可扣稅 每年上限$10萬!申請資格一覽、8個情況冇退稅額

文: 梁穎心
2022.06.08

2022-23年度財政預算案新增住宅租金稅項扣除將於今個課稅年度落實,住所租金可獲最高$10萬扣除款額。如租賃下有多於一名租客,扣除上限會按人數比例調低。馬上了解這項新扣除措施的推行框架、扣稅資格、及合資格租住物業要求喇!

合資格人士

  1. 應課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的納稅人
  2. 為同住配偶以租客身分訂立的租賃而繳付租金

合資格處所

  1. 納稅人就用作其居所的住宅處所而繳付的租金
  2. 住宅處所必須是沒有受任何法律或指明文書(如政府租契、佔用許可證等)禁止作住宅用途的建築物或其任何部分
  3. 如納稅人有多於一個居所,有關處所必須是其主要居所

合資格租賃

有關租賃必須根據《印花稅條例》(第117章)加蓋印花,由政府或財政司司長法團作為政府的代理人按公平市值的租金租出住宅處所而訂立的租賃除外

可扣除款額

扣除上限為每個課稅年度$100,000元。

就每份租賃而言,扣除上限會按上述最高扣除款額因應下述情況而調低:

  1. 如租賃下有多於一名租客 – 根據合租租客人數按比例計算;或
  2. 如已繳租金的租期只佔某一課稅年度的部分而非全部時間 – 根據該課稅年度內的租期按比例計算;
  3. 如住宅處所有部分用作居住地方,有部分則作其他用途,例如以家居辦公室或前舖後居 – 根據相關租賃而繳付的租金的可扣除款額是就有關個案的情況而言屬合理的有關部分款額。

住宅租金扣除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1. 納稅人或其同住配偶是香港住宅處所的法定及實益擁有人;
  2. 有關租賃的業主是納稅人或其配偶的相聯者;
  3. 納稅人或其同住配偶獲其僱主或該僱主的相聯法團提供居住地方,或納稅人或其配偶就居住地方應繳付或已繳付的租金,部分或全部由該僱主或相聯法團支付或退還;
  4. 納稅人或其同住配偶是公屋單位的租客或認可佔用人;
  5. 有關租賃受任何法律或政府租契禁止;
  6. 納稅人或其配偶就有關處所與業主簽訂了租賃購買協議;
  7. 有關住宅租金款額可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的任何其他條文獲扣除;或
  8. 納稅人或其同住配偶在繳付有關租金的同一期間就任何其他住宅處所繳付的租金已獲得扣除。

來源: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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