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消費券計劃詳情。陳茂波在2023-2024年度財政預算案上宣布,今年會再向合資格人士分兩期發放總額$5000的電子消費券。為了盡快發放,4月發放的消費券不可更改支付平台,將會沿用上次派發消費券的6款支付工具,消費券會直接存入原有賬戶內。
消費券適用範圍: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例如零售店、街市攤檔、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店、餐廳、快餐店、咖啡店、娛樂設施、美容院等。
原則上,消費券不適用於以下交易類別:
- 政府收費(例如稅款、罰款、牌照費、隧道費、停車咪錶)
- 公用事業收費(即水、電、煤氣)
- 公共機構收費(例如醫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
- 教育開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的中小學,以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收費)
- 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例如保險)
- 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組織)
- 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
- 個人對個人(P2P)支付
- 兌換現金
第一期$3000消費券(半額$1500)
發放日期:2023年4月16日
有效期:2023年10月31日
第二期$2000消費券(半額$1000)
發放日期:2023年7月16日
有效期:2024年1月31日
八達通領取餘額$2000安排
在2023年6月30日或之前,合資格消費達$3000,即可於7月16日領取;
在7月31日或之前合資格消費達$3000,即可於8月16日領取;
如此類推,在10月31日或之前合資格消費達$3000,即可於2023年11月16日領取餘額。
陳茂波宣布第一期消費券不可更改支付平台,但第二期可以。若賬戶有問題,例如遺失或已失效,市民須在3月10日下午6時起至3月29日期間,更新支付工具帳戶登記紀錄。如須到臨時服務中心尋求協助,可致電熱線185000預約,由職員辦理更改登記資料手續。
政府在過去2年推行了兩輪消費券計劃,分別向超過六百萬名合資格市民發放$5000及$10000電子消費券。考慮到當前經濟、社會民生及政府財政狀況後,今年會再向每名合資格的18歲或以上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分兩期發放總額$5000電子消費券。透過不同入境計劃在港居住及來港升學的合資格人士,會獲發上述總額一半,即合共$2500的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