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騙案何其多,但想不到騙徒就連認知障礙症患者都未有放過,有位患有認知障礙症的受害人於網上求職陷阱中被騙5、6萬後,仍未知自己受騙,其後更向多間財務公司借錢「打工」,其中受害人於一間財務公司借4,000元後,疑似在未有收到借款的情況下,最後被告知要還多達5萬元,期間更一直被財務公司恐嚇要盡快還債,即睇這件人神共憤的事情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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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無綫電視節目《東張西望》報導,受害人陳生先(化名)現年57歲,於十年前曾中風並在2015年確診認知障礙症,但病情較為輕微,仍可在原本的公司擔任文書工作。但數個月前受害人的太太就發現丈夫行為奇怪,更在6月中發現丈夫被人追債。
受害人太太於早前發現丈夫經常通宵上網,後來經翻查後,發現丈夫在通訊軟件Telegram上中了網上求職騙案。
受害人抱著賺取外快的心態而不幸受騙,工作內容主要是存錢到某戶口,再進行一些數據分析及截圖的工作,受害人於一開始尚可收到工作獎金。
但於「工作」一段時間後,騙徒便指受害人的戶口未有足夠的金錢,不斷叫受害人存錢,否則帳戶將會被凍結。
受害人於網上求職騙案一共損失了5、6萬,但當刻仍未知自己已經受騙。
受害人其後更向了6間財務公司借貸,打算借錢「打工」。
香港認知障礙症協會總幹事李雅儀指出,認知障礙症患者由患病至離世會經歷十數年的過程,患者的衰退會是綬慢而逐漸的,有時病情會不明顯,但當遇上一些難關或難題時,患者便難以對其作出正確的判斷。
受害人曾向騙徒表明自己患病,需長期用錢以作治療,求騙徒可放過他,令他可取回原本曾存入的金錢,但騙徒並沒有理會。
受害人只好再借錢「打工」,他向兩間財務公司分別借了6,000元及6,900元,但受害人於還款時遲了5分鐘,被告知要多還45,000元。
受害人不敢將事情向太太告知,只好將自已30,000多元的私己錢及向妹妹所借的14,000元作還款用。
不過於數日後財務公司仍不停發訊息向受害人追債,並指出他們有金額極高的罰款。
受害人太太想了解丈夫其實一共借了多少錢,於是致電電子支付平台客服,竟得知有一筆4000元的借款根本未有成功交易。
受害人太太多次要求財務公司提供借貸合約,但對方卻一直未有給予。
受害人太太致電到財務公司,公司職員指受害人陳生先(化名)是借了財務公司5萬元,與一開始所指的4,000元有極大的分別。
追債公司更不斷作出電話滋擾、留言、發送影片恐嚇,更指名會騷擾其鄰居,以迫使事主還債。
經翻查後,涉事的兩間財務公司均有在政府的放債人名單上,其實理應受香港法例所規管。
蘇文傑律師表示,根據香港法例,只容許放債人以書面方式訂明一些放債合同並需借貸人在合同上簽名作實,而口頭上的借貸在法律上亦並不容許。另根據香港的《放債人條例》,借貸的實質利率不可高於法定上限,即利率不可高於48%,而利滾利、複息、逾期還錢而需收取罰款/高利息等亦是不容許。
蘇文傑律師逐指,根據《放債人條例》,放債人有責任以書面方式將還款時間表、還款利息以及還款金額等告知借款人,建議事主可主動聯絡財務公司以書面方式提供正式的還款資料,並要求放債人以正常的途徑追債,如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若是次案件交由法庭處理,可能會根據事主是否患有認知障礙症、無行為能力以及借貸合同的有效性等因素去作出裁決。
text/Jonathan
photo/《東張西望》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