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如何申請中高齡就業津貼以減輕出糧負擔?勞工處推行的「中高齡就業計劃」旨在鼓勵企業聘用40歲或以上的求職者,僱主只要提供在職培訓,每名合資格員工每月最高可獲發$5,000在職培訓津貼,資助期更長達12個月!無論你是想重返職場的中年再就業人士,還是想善用政府資助的中小企老闆,以下為大家整合介紹申請中高齡就業津貼懶人包,一文睇清參加資格、最新津貼上限及登記流程。
中高齡再就業津貼申請懶人包
中高齡就業計劃︱如何申請中高齡就業津貼?
「中高齡就業計劃」旨在鼓勵僱主聘用40歲或以上人士,並提供在職培訓以提升其工作技能。計劃涵蓋全職及兼職(按連續性合約聘用,每星期少於30小時或每4個星期少於120小時)長工職位。
中高齡就業計劃︰求職人士參加資格
如果你年過40、失業一段時間,想知自己有冇資格參加,可以先對照以下條件︰
- 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文件證明可於香港合法受僱)
- 年滿40歲或以上
- 在受僱日期前1年內失業不少於1個月
- 須為僱主在勞工處接納刊登有關職位空缺後新聘的員工(即是已於勞工處就業中心登記)
- 與僱主沒有任何親屬關係
- 是次受僱前雙方沒有任何僱傭關係
中高齡就業計劃︰僱主參加資格
中小企老闆如想善用政府津貼減輕薪金成本,可先看看公司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 須於勞工處登記全職或兼職長工空缺
- 聘用年滿40歲或以求職人士
- 在受僱日期前1年內失業不少於1個月的中高齡求職人士
- 須持有有效商業登記證、學校註冊證或其他認可證明(在職培訓津貼的支票抬頭收款人(即僱主)名稱會以此為準,不可更改)
如僱主承辦政府部門/法定或公營機構的外判服務合約,而在承辦合約中有強制非技術工人聘用條件(如工資、工時等)的條款,則在安排受僱員工擔任該等職位時,所採用的聘用條件必須符合相關條款的要求。
中高齡就業計劃︱中高齡就業有補助嗎?
於合資格僱員完成計劃下的在職培訓後,僱主可向勞工處申請的在職培訓津貼金額計算如下︰
| 職位類別 | 僱員年齡(入職時的年齡) | 在職培訓津貼金額(以每名僱員每月計算) | |
| 全職職位 | 40至59歲 | 僱員當月薪金的50%,在職培訓津貼上限為$4,000 | |
| 60歲或以上 | 僱員當月薪金的50%,在職培訓津貼上限為$5,000 | ||
| 兼職職位 | 40至59歲 | 僱員當月薪金的25%,在職培訓津貼上限為$4,000 | |
| 60歲或以上 | 僱員當月薪金的50%,在職培訓津貼上限為$5,000 | ||
註︰薪金指由僱主以金錢形式付給僱員的報酬,如任何工資、超時補薪、佣金、津貼(如勤工)、已放取的休假、假日及休息日薪酬,及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僱員供款。而以下款項則不會發放津貼︰
- 代支款項 - 僱員因工作關係代僱主墊支的實報實銷款項
- 解僱補償(如代通知金及未放取的年假薪酬)
- 年終酬金
- 合約酬金
- 屬賞贈性質或酌情發放的款項(如花紅/獎金/賞錢/非經常性津貼)
- 按期付款(工傷病假錢) - 因僱員工傷而支付給僱員的按期付款
- 強積金僱主供款
- 欠缺證明已發還的扣薪(如制服按金)
政府提議僱主聘用40+人士每月可獲$5,000津貼
財政預算案2026-27年度中,財政司司長表示,中高齡就業計劃於去年資助近4,500宗個案,再培訓局去年亦為50歲或以上人士專設兩項新培訓課程。對此提議僱主聘用每名合資格人士,每月可獲發最高5000元津貼,為期3至12個月。
中高齡就業計劃︱在職培訓安排
僱主須根據《初步批核書》中指定的培訓期,為新聘僱員提供系統化的在職培訓,並委派具經驗的員工擔任指導員,協助其熟悉工作流程與職責。在職培訓內容與形式並無固定模式,可由僱主根據業務性質、僱員資歷、工作崗位及培訓需要自由制定,確保培訓內容切合實際工作要求。
| 培訓期長度 | 僱員年齡 | 在職培訓期 |
| 一般情況下 | 40至59歲僱員 | 3個月 |
| 60歲或以上僱員 | 6個月 | |
| 經勞工處審批後可按個別情況延長 | 40至59歲僱員 | 6個月 |
| 60歲或以上僱員 | 12個月 |
「再就業」+「中高齡」津貼期最長可達12個月
聘請「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參加者的僱主可同時參加「中高齡就業計劃」,為參加者提供在職培訓,勞工處會向合資格僱主發放在職培訓津貼,並相應延長僱主在「中高齡就業計劃」可獲在職培訓津貼的期限,但僱主須填妥並遞交適用於「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的《在職培訓初步申請表格》(845KB)。
| 僱員年齡 | 在職培訓期 |
| 40至59歲僱員 | 固定為6個月 |
| 60歲或以上僱員 | 固定為12個月 |
中高齡就業計劃︱中高齡就業計劃登記
求職人士無需預先申請,只需於成功受聘後由僱主辦理相關手續。【按圖睇簡單介紹】
- 僱主須先於勞工處登記並刊登全職或兼職長工職位空缺
- 求職人士按勞工處網站的「申請須知」應徵,僱主選聘合適人選(如員工未有勞工處登記,僱主需提醒其盡快到就業中心登記)
- 僱主須於以下2個期限內遞交《在職培訓初步申請表格》(772KB)︰
- 職位空缺於勞工處刊登日起計3個月內;及
- 新入職員工入職後首個月內
- 申請時須附上商業登記證、學校註冊證或其他認可證明副本(勞工處可要求額外文件如薪金證明、工作時數記錄、《在職培訓計劃書》、指導員受僱證明或稅務資料作審查)
- 申請核實後,勞工處會向僱主及員工發出《初步批核書》,確認在職培訓獲批期間與條件
- 僱主須按《初步批核書》上載明的培訓期提供在職培訓,並於培訓完成後提交《在職培訓津貼申請表格》
- 若資料完整且準確,津貼將一次性發放
中高齡就業空缺
視乎僱主就相關職位空缺選定的應徵方法,求職人士可透過勞工處轉介,或直接聯絡僱主應徵︰
與此同時,中高齡求職人士可約見就業中心的就業主任並接受就業諮詢服務,傾談就業需要、改善求職技巧,亦可索取就業市場和培訓/再培訓課程的資訊等。如欲約見就業主任,可聯絡就業中心或遞交約見申請。
中高齡就業計劃︱中高齡就業津貼發放
僱主在完成在職培訓後,可向勞工處申請發放在職培訓津貼。僱主須於培訓期最後1個月的工資期完結起計1個月內,遞交由僱主及僱員雙方簽署的《在職培訓津貼申請表格》。若僱傭關係於在職培訓未滿1個月便終止,申請將不獲接納。
另外,如培訓期滿1個月或以上但未全期完成,勞工處可按實際培訓時長比例發放部分津貼。僱主須於終止僱傭關係並清付工資後的1個月內,遞交完整的《在職培訓津貼申請表格》。
勞工處可要求僱主或僱員提交工資紀錄、僱傭合約、出勤或培訓紀錄、強積金紀錄、報稅表等文件以作核實。若發現受僱職位薪金或聘用條款與《初步批核書》不符,將有權調整或拒發津貼。資料核實後,津貼將以支票形式一次過發放予僱主。
年度申請上限與配額安排
每個財政年度(6月29日至翌年6月28日),每名僱主可提交最多80份《在職培訓津貼申請表格》。一經遞交,該配額即視為已登記,不論最終是否獲批,均不可取消或轉讓。
當已登記個案達上限80份後,勞工處將拒絕該僱主其他提交中的《在職培訓初步申請表格》(772KB)、《在職培訓津貼申請表格》,以及仍在進行的培訓個案申請。
註︰勞工處為計劃的最終審批機構,擁有對申請資格、培訓安排與津貼發放的決定權。如有爭議,僱主及僱員須以勞工處決定為準。
中高齡就業計劃常見問題FAQ
1. 「中高齡就業計劃」和「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有甚麼分別?可以一齊申請嗎?
| 中高齡就業計劃 | 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 |
| 向僱主發放在職培訓津貼,鼓勵聘用40歲或以上失業人士,屬「僱主取津貼」 | 向合資格的40歲或以上受僱人士,於完成指定月數工作後發放現金津貼,屬「員工取津貼」 |
若僱主聘用的是「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參加者,同時亦符合中高齡就業計劃要求,僱主可為同一僱員申請中高齡就業計劃在職培訓津貼,而僱員本身則按規定申領再就業津貼,兩者可以同時受惠。
2. 已經受僱但隨後才知道有「中高齡就業計劃」,還可以補申請嗎?
不可以無限期「補申請」,僱主必須在2個時限之內遞交《在職培訓初步申請表格》︰
- 該職位空缺在勞工處刊登日起計3個月內
- 僱員入職後首個月內
如已超過上述任何一個限期,即使僱主及員工均符合年齡及失業等條件,個案一般不會被納入中高齡就業計劃在職培訓津貼範圍。
3. 僱主出糧低過《初步批核書》金額會有甚麼後果?津貼會點樣處理?
勞工處在審批津貼時,會按僱傭合約、工資紀錄、出勤紀錄等文件核實實際薪金及聘用條款,並與《初步批核書》上列明的金額及條件作比對。
若發現實際薪金較批核時承諾的金額偏低,或聘用條件不符合原先批核安排,勞工處有權調整相關在職培訓津貼金額,甚至拒發津貼。
4. 僱主一年最多可以為多少名員工申請中高齡就業計劃?
一般情況下,每個僱主在一個財政年度內,可遞交的《在職培訓津貼申請表格》有數目上限,現時普遍提及的上限為每年80份左右,超出上限的個案將不獲受理或會被勞工處拒絕處理。但實際年度上限及計算方法以勞工處最新公佈為準,建議僱主在大量招聘前先向勞工處查詢最新安排。
5. 如果培訓中途離職,僱主還可以拿到部分津貼嗎?
如在職培訓已進行滿1個月或以上,即使僱員在培訓期內中途離職,勞工處可以按實際完成的培訓月數比例計算並發放部分在職培訓津貼,前提是僱主在指定限期內遞交完整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
但若僱傭關係在培訓未滿1個月便終止,該宗個案一般不會獲發任何在職培訓津貼。
註︰以上資料以主辦方公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