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外出旅遊時,必須要留意各國出入境規定,否則有機會遇上被海關扣查物品的尷尬狀況,甚至有機會被罰款!近日有網民在羅湖過關時,指自己因申報攜帶相機入境而被海關截停,即使解釋了相機為自用也不被受理,最後被罰款收場!網友則表示疑惑,指平時自己帶手機和電子器材已經超過免稅額,質疑為何樓主突然被扣查罰款。
港男北上帶相機被海關扣查罰款
北上「意外」?近日一名港男於小紅書上分享自己自己早前經羅湖口岸過關前往深圳時,因未有申報攜帶相機入境而被深圳海關截停。樓主的Fujifilm X-T5相機價值約$1.4萬港幣,超過內地規定旅客攜帶物品的¥5000元免稅額。
樓主指自己已解釋相機為自用,但海關未有受理,隨後沒收相機,並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警告並罰款樓主855元人民幣(港幣約919元),樓主表示需要補交稅項才可以取回相機。
不少網民質疑為何樓主突然被扣查罰款,表示這種狀況底下「拎住部電話嘅要申報啦」,並懷疑樓主「身有屎」隱瞞實際情況,有機會是帶新貨入境的水貨客等等。樓主則回應該相機「冇盒,得機同鏡」,自己亦並非水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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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內地與香港、澳門在CEPA機制下經過磋商,同意提高自香港、澳門入境旅客的攜帶個人合理自用免稅額度,免稅額度從¥5000元提高至¥1.2萬元,加上原有進境口岸免稅店額外¥3000元免稅額,合共¥1.5萬元免税額。新規定已於7月1日起羅湖、福田、深圳灣、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拱北、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6個口岸將會實施,8月1日起全面實施於所有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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