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苑維修集資惹爭議。TVB節目《東張西望》日前一集報道,大埔宏福苑將進行大維修,工程費用3.3億多元,即每戶要夾16萬至18萬元。然而業戶質疑法團選擇最貴方案,且要求業戶7個半月內繳足款項,令居民難以負擔,質疑對方「黑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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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齡41年的大埔宏福苑在2016年強制驗樓後,決定進行大維修,工程工期接近2年,當時法團按程序招標物色工程承辦商,至今年1月底,業主大會決議通過3.3億多元的工程維修費和維修方案,同時通過將會分6期集資,由8座共1,984戶攤分,每戶要夾16萬至18萬元。
7個半月內繳足十多萬元
屋苑一直都無通知何時要集資,直至6月3日,所有業戶收到律師信,要求他們在6月30日前、即不夠1個月後要繳交第一期款項,並列出其餘5期的繳款日期和金額,7個半月內要繳足十多萬元全款,如遲交或欠交,必須負責相關的損失或法律責任,可能包括罰款,令街坊非常徬徨和有壓力。業主陳先生(化名)自言月入僅3、4萬元,差不過整份薪水都要掏出去,更何況是老人家。他又認為通知期不到1個月極不合理,亦不解為何7個半月內就要收齊2年維修的費用,
「好冷漠,亦都好強硬,其實唔需要出一封律師信去通知集資,基本上冇乜點理我哋街坊嘅感受。」
翻查1月業主大會的會議記錄,本身是寫著集資日期稍後由管委會商議再作安排,但在2月、4月的管委會、以及5月的業主大會都沒討論過相關安排。反圍標大聯盟召集人莊榮輝認為,這在程序上不符合規格,因一直沒有決議何時是集資期,故不存在業主逾期未繳的情況,最理想的程序是按照會議的決議。
法團主席拒絕旁聽會議
法團發出律師信後,曾在6月中開過管委會,很多小業主到場質問主席,主席卻回應指「集資就要一齊畀,冇理由一前一後」、「間屋係你自己嘅,你自己諗,已經醞釀咗好多年,之前慢慢儲吓儲吓,應該夠」。當時小業主要求旁聽會議,主席卻回應「旁聽冇意思」,引起小業主不滿,質疑主席「黑箱作業」。
會議結束後,主席離開時被街坊包圍,主席繼續強調集資日期是「大家決定」,要求街坊按律師信去做。惟4天後業戶又收到通知,指第一期集資延至7月31日,整個集資期由7個半月延長至10個月,即每2個月繳交一期,令業主陳先生質疑法團「想點就點」,並無標準可言。
選擇最貴維修方案
除了集資日期,3億元維修費亦備受爭議。翻查資料,屋苑現時選擇的維修方案,是3個方案之中最貴,造價相差1.5億元,業主看完合約都有很多疑問,包括大堂維修要80萬元、翻新地板70多萬元,而且很多項目歸納為「雜項」或「一整筆款項」(lump sum),直言「我哋唔知佢點樣去計啲錢」。
對此反圍標大聯盟召集人莊榮輝解釋,3個方案都是為解決防水問題,但方案一和二不是全面更新所有外牆,防水效果並非百分之百;而方案三是全面打鑿,所有外牆防漏都是全新,防漏上比較穩固,因此需時、成本和價錢都會較長和較貴。而法團最終選擇的公司是2億多元,介乎工程顧問和市建局的估價之間,形容「如果你信納呢個估價嘅話,我就不會形容呢個造價係貴」。
業主曾收集全屋苑5%的業主簽名,要求法團召開大會推翻方案,以至重選管委會,但他們表示困難重重,因法團質疑簽名的真確性,更透過屋苑大堂的電視頻道發放資訊,指這群業主居心叵測,令大家不敢再發聲,又發出問卷詢問全部住戶是否同意召集人召開特別業主大會的要求,結果法團指有7成業主反對開會,最終都是開不成,惟業主稱根本無法核實數字,並且認為任何業主都有權發聲。
莊榮輝指出,如有人依據法例附表3第1(2)條,5%以上業主聯署要求主席召開業主大會,主席要在收到信件14天內發出通告,45天內就要召開會議,主席沒有任何理由不召開會議。
主席提供「工作進度簡報」
節目組就業主質疑向法團了解,法團主席回覆指早在律師信發出前十多天,已向業主發出「工作進度簡報」,交代6月初將會發出「集資通知書」,並已顯示第一期的集資金額,指由於部分業戶收到通知書後出現「莫名其妙的反應」,平衡大家所求後,順延集資期限,強調大維修項目和估算金額都是經過業主大會投票決定,亦已安排市建局代表出席在7月5日的解說大會,為業主提供更多申領津貼和貸款事宜。至於如何釐定何時收取第一期款項、集資期多長,主席則沒有回應。至於主席提供的「工作進度簡報」,雖然有顯示第一期每戶要繳交3.1萬至3.6萬元不等,但並未提及何時繳付。
雖然現在集資期已延遲和延長,但有業主認為依然很倉卒,認為應以18至24個月攤分6期款項。至於業主能否重選較低價的方案,莊榮輝則指,合約中其實有條文列明他們可以更改工程,即這段期間即使已簽約,只要工程顧問同意有一個工程範圍項目的變更,居民可決議改變外牆方案。他建議盡快開大會決議哪個集資日期是大家投票出來,期間必須向業主解釋,最理想是一併決定6期要隔多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