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家族爭產案|官恩娜家族近日引發一輪爭產案,指官恩娜外婆勞笑鳳於2014年去世之前,就立遺囑將所有資產贈予其契仔,同時贈逾3800萬資產予官恩娜胞兄。官恩娜外婆的長女麥銀娣、三女麥麗萍及細女麥美華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裁定遺囑無效。
官恩娜家族爭產案|官恩娜家族爆發爭產戰
官恩娜家族爭產案於9月19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原告長女麥銀娣、三女麥麗萍及細女麥美華表示︰
而原告大律師方丘啓昌亦指出案件方面︰
根據原告開案陳辭,勞笑鳳生前有2500萬元銀行存款,並持有5套物業收租。勞笑鳳與官恩娜母親麥銀麗同住期間,由其契仔負責收租方面的事務。勞笑鳳亦曾進行多項可疑交易,例如出售3個港島物業、將舊戶口存款轉入與官恩娜胞兄官仲銘新開設的聯名戶口、與官仲銘聯名購買粉嶺萬豪居獨立屋、將堅尼地道鳳凰閣單位按押等,被認為與不符合其本性。直至勞笑鳳離世之前,只餘36萬元存款,餘下逾3800萬元資產大部分由官仲銘獨得。原告方指勞笑鳳與麥銀麗同住後,與官恩娜一家關係良好,不過就與原告3名女兒關係轉差,而焦慮症及強迫症並不影響其精神行為能力,故此將資產轉移給其官仲銘屬正常合理,亦是勞笑鳳在清醒的情況下所作的決定。但被告方則指當時沒有人阻止原告3名女兒探望或聯絡勞笑鳳,只是原告3名女兒自行選擇減少與勞笑鳳的連繫,也不能單方面假設轉移資產及立遺囑有關連。
官恩娜家族爭產案|官恩娜不會出庭作證
雖然官恩娜及其兄長官仲銘為本案重要證人,但與訟雙方確認兩人將不會為本案出庭作供。翻查官恩娜社交平台上,沒有回應任何關於官司的事情,反而更多遊玩時的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