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於今日(16日)發表了任內第三份施政報告。為促進烈酒貿易,帶動相關產業發展,政府宣布即日起下調烈酒稅。由即日(10月16日)起,進口價200元以上的烈酒,其200元以上部分的稅率將由100%減至10%,而200元及以下部分,以及進口價在200元或以下的烈酒,稅率則維持不變。政府期望此舉能參考取消紅酒稅後,成功帶動紅酒貿易的經驗,刺激烈酒消費,並帶動物流、旅遊和高端餐飲等高增值產業的發展。
香港現時對酒精濃度超過30%的烈酒徵收100%的進口稅。為刺激經濟增長,政府決定參考取消紅酒稅的成功經驗,調整烈酒稅。
具體措施為:
- 進口價超過200港元的烈酒,超過200港元的部分稅率由100%降至10%;
- 而200港元及以下的部分,以及進口價在200港元或以下的烈酒,稅率維持不變。
李家超行政長官表示,參考取消紅酒稅後紅酒貿易的蓬勃發展,預計降低烈酒稅也能有效促進烈酒貿易。李家超指這將進一步帶動物流和倉儲、旅遊以及高端餐飲消費等高附加值產業的增長,為香港經濟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