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新年單車大清洗!早前屯門站外一個大型單車泊車站,突然被全面清空,有市民見到大批單車被清走,現場更設有一輛大貨車的貨倉塞滿單車,相當誇張,疑似是政府相關部門人員正在執法,有網民表示支持行動,認為不時有大批單車長期擺放,但無人使用一路封塵變「單車墓」,認為今次實屬「德政」,不過都有人認為單車泊在該處並無不妥。
屯門新年單車大清洗!疑長期封塵變「單車墓」官方出動大貨車運走
早前有市民留意到,位於屯門輕鐵站附近的一個單車停泊位,平時擺滿一架又一架單車,最近臨迎新年卻突然被「大清洗」,他又上傳兩張相片,顯示該處佛泊位已經全數清空,僅剩下兩部單車留在原地,其他單車則被一次搬至大貨車內,從相中可見,該貨車的裝貨位置近乎逼爆,多部單車塞滿在後車箱,現場更有警務人員維持秩序。
網民讚「德政」 :搞到真係日日用果啲人無位放
對於單車位「清場」,大批網民讚好兼留言,形容今次清單車的行動為「德政」,認為平日大部分為棄置單車:「太多死車,搞到真係日日用果啲人無位放」、「單車泊位只准泊24小時,提前通知也不移走這樣責任自然自負」、「有去過呢度都知有八成以上單車都係甩頭甩骨棄用單車,真正想泊既人想泊都冇位泊,清得好丫,唔明點解咁多人反對清理棄車」?
▼網民留言▼
不過,有網民就指出:「我泊屋企樓下,泊一部被偷一部,偷咗3部,唔係貴野都偷,反而呢度咁多都無事,奇怪」、「其實清唔清都係咁,清左你擺又比人偷野,唔清又阻住哂」、「清曬,好快又擺滿曬」。另一方面,都有市民抱怨「清車」措施:「而家出通告兩日就清車真係黐線」、「得兩日通告又過份左少少, 起碼都一星期」。
翻查資料,運輸署已發出通告,指為配合清理行動,由1月22日上午9時至1月24日下午5時,杯渡路近輕鐵屯門站的單車泊車處將暫停使用,「所有在上述期間存放在上述單車泊車處的單車及其他物品將全被移走」。此外,上水、粉嶺、天水圍、元朗、馬鞍山等地區不時都有發出通告,駕駛者應密切留意官網消息!
《道路交通(泊車)規例》
翻查資料,根據《道路交通(泊車)規例》(第374C章)第8條,任何人在泊車處連續停泊車輛超過24小時,即屬違法。 這規例也適用於規管公眾單車泊位。 因此如停泊單車在公眾單車停泊位超過24小時,即屬違法,可處罰款$2,000。政府一直關注違例停泊單車和公眾單車泊位被單車(包括被棄置的單車)或其他雜物長期佔用的問題。
資料及圖片來源:Facebook@屯門公路塞車關注組
港車北上司機珠海口岸做錯1件事!私家車慘被扣起+須寫認錯書
日前有一名港人司機透過社交平台群組發帖,分享港車北上時的烏龍體驗,稱自己當日駕車到珠海口岸,因為做錯1件事情,令到私家車慘被扣起,兼且須寫認錯書?另外有司機還被關員大罵,因而發文抒發感受!即睇發生甚麼事?
▼事發原因▼
帖文隨即引來關注,大批網民驚訝留言:「個個都知唔得,係得你唔知」、「講明了申報填寫指定司機,你唔係指定司機,點畀你過關呀」、「香港人乜都鍾意試吓」;樓主做法惹來不少人批評:「欣賞你仲夠膽開Post搏X」、「係都唔跟遊戲規則玩吖嘛,下場咪係咁囉」。
▼網民留言▼
港車北上申請資格及條件詳情
翻查港車北上資料,市民只需要符合簡單條件便可以申請,而申請資格大致可分成「申請人」、「司機」、及「登記車輛」三部分,其中「港車北上」申請人資格如下:
▼申請人資格▼
港車北上司機可以是申請者本人,亦可以是其他指定司機。但須注意,每個登記車輛並不可以多過2名指定司機。司機亦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港車北上司機申請資格▼
▼甚麼是「指定司機聲明書」?▼
申請人及指定司機提交申請前須先閱讀《廣東省關於香港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內地的管理辦法》及《拱北海關關於香港、澳門機動車入出內地監管辦法(試行)》以了解內地有關「港車北上」的法規。如申請人或指定司機被發現違反「管理辦法」內容,內地政府可根據「管理辦法」處罰。
資料及圖片來源:Facebook@港車北上分享群、運輸署官網、HKET圖片庫
港車北上珠海不慎撞倒途人!分享6大理賠過程預先墊付費用惹議:切忌私了
港車北上數字飆升,但香港司機在內地駕駛失事,或撞倒途人的情況時有所聞。最近有港人就分享,家人去珠海自駕遊期間不慎撞倒途人的經歷,並詳列出6大步驟理賠過程,讓大家遇到類似情況時可當作參考,同時建議港人在事情發生後切勿「私了」,不過其中一個做法就惹來爭議!
早前(29日)有港人透過社交平台群組「港車北上分享群」發文,分享港人在內地不慎發生交通事故,作出理賠的經驗,當中涵蓋6大步驟,然而其中一個做法就惹來爭議。
事主表示,上月家人港車北上珠海自駕遊,在「倒車」時不小心撞跌一名老伯,惟當時速度好慢,因此致電事主如何處理?當時老伯表示自己背脊和大腿骨頭痛, 故最後致電「110」向交警報案,繼而再報保險。「因爲碰到老人,事情可大可小,萬一有爭拗,有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回執,日後處理才有依據」,事主及後亦駕車趕至現場。
港人6大步驟處理交通事故 預先墊付費用惹議
第一個步驟先完成報案,交警及對方家屬隨即便會抵達現場 ,當時對方家屬要求將老人家送院,進行詳細檢查以確定身體情況;第二步驟是陪同對方前往醫院,並保留(車主,被保險人)當時所有檢查單據,以留待日後索賠使用。
▼步驟1-2:即時報案/陪同對方前往醫院▼
及後在等候檢查期間,事主表示,對方家屬認為他們不願負責,因而發生一些不愉快的言語衝突,「我話全程陪同你地檢查、繳費,要檢查什麽就檢查什麽,醫生話開什麽藥就開什麽藥,還要怎樣?」惟對方則指有保險「唔係大曬」,事主頗感無奈,「我就唔知佢意思係咪要經濟補償」?當時因「過意唔去」,事主已為對方繳付檢查費及藥物費,合共約3000元人民幣。
▼步驟3-6:追討費用收據/手機拍片作證/主動聯繫家屬/送禮道歉▼
事情雖然告一段落,但樓主強調在內地發生人傷事故,「除非真係好小事,否則建議一定要報交警,(由)保險公司處理,如果私了,日後可能會留手尾,就算報了保險,或者私了,事情解決也要對方寫一張不追究字據」。
他續指,今次事件其實可以不理會對方,讓他們自行檢查及繳費,日後再找其憑醫院單據報銷費用,但是基於歉意,「我事先墊付檢查費用和藥費,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找保險公司索賠就好麻煩,所以萬一發生人傷事故,要自己權衡啦」。
▼原帖▼
網民不認同墊付費用做法:呢個案例算你好彩
帖文分享獲得不少港人關注,有網民認為「無論事情大小,一定要報警,佢翻屋企後咩唔舒服都可以賴到你」;同時有大部分人不認同樓主先墊付費用的做法,「不可以預支對方醫藥費,全程要報保險,由保險公司同對方交接,你呢個案例算你好彩,你交錢醫院藥費,即是你承認錯誤!對方可要求你養阿伯一世」,認為樓主今次是不幸之中大幸,日後應小心駕駛。
▼網民留言▼
資料及圖片來源:Facebook@港車北上分享群、 HKET圖片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