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實習生(法律) | 香港筍工速報!政府法律援助署現正招聘暑期實習生(法律),起薪點為每月$11,200,港生活為大家整理暑期實習生(法律)人工、職責、入職條件、學歷要求及申請方法等詳細招聘資訊。
暑期實習生(法律) 招聘懶人包
暑期實習生(法律)職位簡介及職責
本職位為法律援助署暑期實習生(法律),主要協助法律援助律師處理民事/刑事法律援助個案。職責包括出席與律師/專家舉行的會議、面見申請人/受助人/證人、聽取他們的指示及記錄他們所作的陳述、處理一般的訴訟事務、更新範本及手冊、擬備檔案時序表,以及進行法律研究。
暑期實習生(法律)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11,200元。暑期實習人員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為期不少於四星期。實習人員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及病假。
暑期實習生(法律)入職條件及學歷要求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是專上院校法律課程的二年級或以上全日制學生,或是修讀深造法律學位課程的全日制學生;
(3) 具備良好中、英語文能力;
(4) 具備電腦應用的基本知識及在互聯網上進行研究的技巧。
暑期實習生(法律)申請前注意事項
申請人須提交填妥的申請書,連同香港高級程度會考/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同等學歷的證書副本及現正修讀的課程的成績單副本。如證書或成績單的背面載有評級制度的資料,請一併提交有關副本。申請人另須撰寫約400字的短文,闡述申請暑期實習生(法律)職位的原因,並在短文中註明最早可上任的日期及聘任時期。
暑期實習生(法律)申請方法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申請日期。
在非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應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格(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並在2025年3月25日或之前將申請書寄交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27樓2715室法律援助署人事部(以郵戳為準)。申請人請確保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聘用條款:暑期實習人員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為期不少於四星期。
暑期實習生(法律)截止申請日期
2025年3月25日
暑期實習生(法律)招聘查詢方法
聯絡地址: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27樓2715室法律援助署人事部
查詢電話:2867 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