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球近期發生多宗與外置充電器(俗稱「尿袋」)有關的飛機安全事故,民航處今日(3月24日)發出新通告,更新對本地航空公司就航班乘客攜帶及使用外置充電器的要求及規管,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民航處非常關注近期多宗懷疑與飛機乘客攜帶和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簡稱「外置充電器」,又稱「尿袋」、「充電寶」)有關的安全事故。繼上月發出通告提醒航空業界須嚴格執行對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相關規定後,民航處於上周五與本地航空公司的代表會面,並於今日(3月24日)發出新通告,更新對本地航空公司就航班乘客攜帶及使用外置充電器的要求及規管,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民航處發布3大針對外置充電器的規定
根據最新要求,本地航空公司除須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就飛機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相關規定外,由4月7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和/或為外置充電器充電;以及不得把外置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上。
民航處建議市民如有疑問,在乘搭航班前可向相關航空公司確定有關的最新規定。民航處會繼續與相關單位保持緊密聯繫,積極跟進上述新規定的實施情況。
上周四(3月20日),香港航空原定由杭州返港的客機HX115,懷疑有放置在行李架上的「尿袋」起火,導致該航班緊急備降在福州長樂機場,事故中沒有造成傷亡。
來源: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