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樓價高,租金貴,不少人都會排公屋等上樓,以減輕生活負擔。不過,想要排公屋上樓也不是容易的事,早前有港人發文指自己輪候公屋多年,日前卻被房屋署通知其公屋申請已被取消,原因竟是做錯了這件事?帖文一出,隨即引起網民熱烈討論,但大部份人認為房屋署做法正確,「怪只怪自己搞到唔合資格」、「佢個公屋申請剁得抵」。
排公屋多年 港人做錯1件事被取消資格
該港人於「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發帖,他以「公屋申請被取消」為標題,講述被房署通知取消其公屋申請的經過,並附上一張由房屋署發出的信件。從信件可見,房屋署表示樓主有關公屋申請已於2025年2月12日被取消,理由為「不在香港境內居住」,並表示「如你對公屋申請被取消資格有任何異議,請於此信發出日期起計兩個月內提出書面或親臨本署申請分組提出覆核,並提交支持覆核的證明文件,否則本署將不予考慮。
對此,樓主大呼「冤枉」,他在文中提到是因為港房租高昂,所以才會與家人在內地租屋居住,卻沒想到會成為被取消公屋資格的原因。
部分網友同情樓主遭遇
帖文引發熱烈討論,有人同情樓主遭遇,指香港樓價租金高昂,為了節省租屋雜費而搬到內地居住,實在是逼不得已。有網友發現樓主申請編號是「U」字頭,推測他已輪候公屋多年,「單人開始申請到而家三人,應該都等咗好多年而家先至被取消...怪只怪自己搞到唔合資格」。
網友認力撐房署:個公屋申請剁得抵
大部分網友都認同房屋署做法,「申請咗咁多年都唔係香港長住畀房署取消資格又係正確架啵」、「唔覺得樓主有乜咁慘,既然有能力唔使響香港而喺內地生活,就唔好同冇能力嗰啲人爭資源啦」。有網友則指出,近年房屋署積極打擊濫用公屋,而且嚴格審查公屋租戶、申請人,而樓主無疑是違反了申請規定,因此被取消資格實屬合理。
▼網友點睇▼
申請公屋期間長期不在港會被DQ資格 ?
根據房屋署資料,申請公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而公屋租戶在入住後,如被發現分租單位(不論有沒有租金收入)、居住在經證實的另外居所,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等,房屋署可即時終止租約。如租戶只是短期離港工作而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房委會對個別個案會作酌情考慮。
至於如何調查懷疑濫用公屋個案,房署曾指職員會作出適當的部署及按實際情況,於不同時段突擊巡查單位,如在早上、日間、夜間或其他時間(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然而,倘若租戶因出外工作而未能接觸到房屋署職員,可以向房屋署提供其在單位居住的證據,以證明並非「經常持續不居住於單位」。
來源: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