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執行官 | 香港筍工速報!政府司法機構現正招聘合約執行官,起薪點為每月$40,000,港生活為大家整理合約執行官人工、職責、入職條件、學歷要求及申請方法等詳細招聘資訊。
合約執行官職位簡介及職責
獲錄取的申請人將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的監督下工作至少3個月。主要職責包括:按法官指示進行法律研究工作、擬寫筆記、備忘錄及其他文書;應法官要求編輯和校對判案書擬稿或其他文書;協助擬寫案件新聞摘要和案情摘要,以及為法官的對外活動(包括法律研討會、講座和會議)擬備筆記和材料。
合約執行官薪酬及福利
每月薪酬$40,000。獲聘者將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條文規限。不論服務年資,俱不獲發約滿酬金。其他福利,如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等(如適用),將依照《僱傭條例》(第 57 章)的規定給予。
合約執行官入職條件及學歷要求
(a) 申請人須持有法律學位,並考取二級榮譽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以及取得法律專業證書。申請人如將於2025年夏季取得法律專業證書亦可申請[請參閱註]。申請人亦須即將開始大律師或律師的實習期,或正在進行或已經完成有關實習期,而其在取得專業資格後的執業經驗,一般應不多於一年。
(b) 具備講、閱讀和書寫中文的能力更佳;及
(c) 申請人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合約執行官申請前注意事項
註: 於2025年夏季才取得法律專業證書的申請人,如獲選,則須於提交其法律專業證書的證明文件後,始獲聘用。
合約執行官申請方法
申請表格可向高等法院地下詢問處,或區域法院、土地審裁處、勞資審裁處、小額錢債審裁處及各裁判法院的總務室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司法機構網站(https://www.judiciary.hk/zh/other_information/recruit_ad.html)下載。此職位空缺亦會刊載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https://www.gov.hk)。申請表格須於2025年5月26日或之前送抵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3樓司法機構政務處行政支援部。信封面請註明「申請合約執行官」。申請的提交日期將以信封上所示的郵戳日期為準。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清楚述明其在有關行業的工作經驗及該等工作的性質。
申請人亦須提供至少一份學術推薦書和一份來自其(過去或未來的)實習大律師導師或監督合夥人的推薦書,以支持其申請。同時亦須提供諮詢人的姓名和聯絡資料(即電郵地址/通訊地址及電話號碼)。申請人所列出的諮詢人,必須能夠對申請人作為律師/實習律師的能力,以及其他與合約執行官職位有關的事宜,提供第一手的意見。(注意:申請表格如資料不全、遲交、沒有簽署或欠缺所需文件副本,申請概不受理。)如申請人於截止日期後3個月內仍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聘用條款: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 3 個月,期滿後司法機構可酌情續聘,惟累計不超過 12 個月。工作時數:每周44小時全職工作(包括用膳時間),間中或須不定時工作。
合約執行官截止申請日期
2025年5月26日
合約執行官招聘查詢方法
聯絡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3樓司法機構政務處行政支援部
查詢電話: 2867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