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妻子長達一年未返港!男戶主收申報表憂失單位發帖求助!網民2個原因提醒切勿虛報

文: 黃樂恩
4小時前

為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房屋署要求定期申報居住情況!日前有港人替朋友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發帖求助,指兩夫婦入住公屋多年,但女方太太已逾一年未有返回香港居住。最近房署要求提交「持續居住申報表」,他擔心如實申報或會影響公屋資格,引起大量網民討論。有人提醒虛假申報,有機會構成刑事罪行,並指出「冇人住先叫濫用」,認為毋須過分擔心。

妻子長期不在港 男戶主問如實申報可否保住公屋

樓主在帖文中交代該對夫婦的背景,二人公屋上樓三年,男方為公屋戶主,一直居於香港,但其太太因私事已返回內地,至今超過一年未有回港。最近男戶主收到房屋署通知,需填寫持續居住申報表,他擔心如實申報妻子不在港居住,或會影響單位安排,於是朋友便代為網上發帖,並詢問:「最壞情況是怎樣,還可以保住間公屋嗎?」。

帖文一出,惹來一眾網民熱議,不少人留言追問未交代女方遲遲不回港的具體原因,更有人質疑事件是否涉及「假結婚」或「濫用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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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咩原因長期喺大陸?
  • 請問女方是短期沒有居住,還是將來都不回來
  • 個女住戶乜事唔長留香港?
  • 是否假結婚
  • 成年都唔係香港住,除左病之外,其他都唔係籍口,咁取消戶籍啦

網民2個原因提醒切勿虛報

有網民提醒男戶主切勿虛報,指出現時政府查核出入境記錄極為嚴謹,如作出虛假申報,不但有機會被要求交還公屋,更會構成刑事罪行。亦有留言建議他主動向屋邨主任查詢及解釋情況,坦誠交代比硬作虛假更穩妥。

切勿虛報原因1.構成刑事罪行

切勿虛報原因2.有機會被終止租約

另一派網友安慰:冇人住先叫濫用

部分網友認為毋須過分擔心,指只要公屋單位仍有人居住,即未構成濫用。亦有人分享自身經驗,指其子女在外地工作亦有如實申報,並無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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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假結婚」問題?樓主:不方便過問

事件引來部分網民質疑女住戶長期不返港是否另有原因,甚至懷疑是否涉及「假結婚」。對此,樓主在留言中補充強調,戶主與其妻子的私人狀況並不便多加評論,「我作為第三方身份不方便過問」。他僅表示,目前男戶主是一人居住在該公屋單位,亦已計劃聯絡太太返港處理申報事宜,「我都希望戶主可以大步檻過」。

丟空公屋屬濫用公屋行為?

房委會今年1月15日開始推行的「舉報濫用公屋獎」,提到丟空單位(或逾3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均屬濫用公屋行為,一經被證實則會被終止租約,若租戶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更可能會遭檢控。

▼5個最常見濫用公屋行為▼

來源:Facebook@公屋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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