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濫用公屋|預留300萬獎金實名舉報篤灰成功獎3千!經營健身室屬嚴重濫用

文: 陸秋燕
2025.01.20

舉報濫用公屋獎︱《施政報告2024》中提及,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將於2025年1月15日推出「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以更有效打擊濫用公屋情況。為了鼓勵提供濫用公屋的個案,當局將向成功舉報的人士提供獎賞,包括現金3000元獎勵及頒發感謝狀,但須實名舉報及面見專責人員。

房委會近年持續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情況。數據顯示,過去兩個年度,房委會共收回5000個因濫用、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為進一步找出更多濫用個案,房委會會推出「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以打擊濫用公屋。

房屋局擬修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最高罰50萬元及監禁一年

房屋局擬修訂《房屋條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另外亦計劃修例提高房屋署人員執法能力,包括入屋調查時住所內人士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等,從而更有效進行調查和起訴工作。如果拒絕提供相關資料,即屬違法,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房屋條例》草擬修訂內容大概︰

  • 將嚴重濫用公屋變成罪行,而不單是違反租約
  • 賦權獲授權人員檢查及查核身份證明文件等
  • 延長對虛假陳述及拒絕提供資料罪的檢控時效
  • 其他較簡單的技術性修訂

當局預計2月到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簡介,並爭取今年第二季內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並在本立法年度通過,期望明年生效。

而根據現行規定,如因違反《房屋條例》第26(1)(c)條,即在申請公屋時明知而向香港房屋委員會作出虛假陳述,而被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相關的公屋申請會因此而被取消,而已入住的公屋單位亦會因此而被房屋署收回。如因拒絕或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即觸犯《房屋條例》第27(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何永賢︰挺身舉報才是保護良好的鄰里關係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電台節目表示,期望透過實名舉報取得更精準的資料,讓當局能更有效地找出隱秘濫用公屋個案。而有指「篤灰」或會影響鄰里關係,何永賢認為如果市民將公屋單位不恰當使用,包括轉租或打麻雀「抽水」等,是破壞居住環境。相反舉報人挺身而出,才是保護良好的鄰里關係。


政府已預留300萬作濫用公屋舉報獎金

何永賢表示,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推出後,至今收到約200宗的舉報及投訴數字,但當中四分一不參加舉報獎賞,部分舉報人更或將居屋和私樓誤認作公屋。

她表示,過往每年收到過千宗濫用舉報,但由於今次為首次推出獎金計劃,並無特別參考,因此估計舉報會增加一倍、即2600宗。如果當中有半數成功、即約1300宗,暫時預算獎金總數約300多萬元。如果能收回1300個單位,計及建築成本等因素已可達13億元。政府亦已預留300萬元作舉報獎金,但她相信市民舉報是為了守護鄰里關係,並非為了獎金。


舉報濫用公屋獎1.15實施 成功舉報「篤灰」可獲3000元

香港房屋委員會發言人公布,早前通過設立的「舉報濫用公屋獎」於1月15日(星期三)實施。而為協助房屋署成功收回被濫用公屋單位的實名舉報人士提供獎賞,包括港幣現金$3000元及獲發感謝狀。但如果同一個單位遭到多人成功舉報,3000元獎金可能需要平分,或只發放予提供最關鍵資料的舉報人。何永賢強調當局亦會設有評審委員會分辨,包括首長級第一級職員作出判斷,如果當中有1至2宗舉報最有效,則可以平分獎金。

「舉報濫用公屋獎」舉報事項

根據房屋署「舉報濫用公屋網上表格」的內容,有關的舉報事項包括:

  • 丟空單位 (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 分租或轉租單位 (不論有沒有租金收入)
  • 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 (如聚賭、藏毒、藏有私煙等)
  • 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 (如營商、貨倉等)
  • 虛報物業(如沒有申報擁有物業等)
  • 虛報入息(如沒有申報或少報入息等)
  • 虛報資產(如沒有申報或少報資產等)
  • 虛報其他資料(如婚姻、家庭狀況等)


何永賢︰鄰居長期關門需提高警覺

何永賢亦提到幾款涉嫌濫用公屋可疑行為,例如見到鄰居單位長期關門,這有可能反映該人或單位根本沒人居住,並提醒大眾,如果目睹鄰居出現類似情況,應提高警覺。此外,政府亦會「情理兼備」地處理個案,對輕微情況會先警告,並設機制處理住戶上訴,強調立法只針對「嚴重濫用公屋」,即公屋無居住痕跡,但用來牟利的情況。

她舉例表示,過往發現有公屋住戶,將單位出租作商業用途,包括經營健身室等,收取月租$6,000至$7,000,則屬「嚴重濫用公屋」行為。但如果租戶做手工、食物送至店舖售賣,「是一些小嗜好」,並非工廠化生產,而且不在單位售賣,則會視乎程度,決定是否違反租約或要遷出單位。

涉嫌濫用公屋可疑行為

 

  • 長期關門,可能意味該人根本不在該處居住
  • 如果經常有不同人出出入入,甚至有部分拖着行李箱,那就可能是已租給其他人
  • 疑似被用作商業用途,例如有人「擺幾枱麻將」從中抽水
  • 放置許多健身儀器等並非一般家庭住戶所用的器材
  • 被用作擺貨

房署直接僱員不能參加

除了房屋署的直接僱員外,任何16歲或以上人士均可透過免費郵柬、網上電子表格和舉報熱線等途徑提供情報。但須留意的是,舉報人必須要實名舉報,且須聲明同意參與計劃,並由專責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以確保資料的真確性和防止獎賞計劃被濫用。如果當局最終成功發出遷出通知書,將按舉報人的個人意願,可以公開或保密的方式,發放獎金和感謝狀。


打擊濫用公屋 2個月收回700個單位

房委會24年7月12日舉行公開例會,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表示,就24-25年度截至6月,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單位在2個月內已接近700個,羅指打擊濫用公屋的新措施效果好,成績得來不易。

房委會會議記錄,2023-24年度 ,因查明濫用而收回的單位數目接近2800個, 對比2020-21及2021-22年度平均每年大約1300個高出超過一倍。就2024-25年度,截至6月,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單位已接近700個。以2022-23年度打濫收回的2200個單位,加上2023-24年度收回的2800個單位計算,兩年合共回收5000個單位的總數已經等同興建一條中型屋邨的5000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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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爸排足8年苦等新公屋 第4派終於上樓!網民一睇:首派先係最筍公屋

排公屋8年首派「超筍公屋」 港爸1原因果斷放棄

該名港爸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發文分享自己4次派公屋的經歷。他在文中提到,一家人輪候公屋8年,家庭人數更由3人增至4人。今年港爸終於收到通知信,但「首派」彩園邨的一個事故單位,由於家中有小朋友,因此果斷決定拒絕。

「終極一派」獲皇后山邨新公屋

隨後二派和三派則為大元邨、友愛邨的頂層單位,由於所屬樓層沒有電梯,一家四口只好再度放棄編配機會。直到近日,港爸收到通知信獲「四派」,今次獲派新公屋,為皇后山邨皇順樓的一個單位,月租$2,397,他開心直呼:「終於畢業!感恩!」

▼原帖文▼

網民不解:點解可以有4派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有人恭喜港爸獲派心儀單位畢業,「中左六合彩」、「恭喜晒,之後就是鄰居了」,又指皇后山邨雖然目前交通不便,但勝在公屋新淨,附近設施配套齊全,大讚環境一流。但亦有網友感到疑惑,一般公屋申請者只有3次編配機會,為何港爸卻收到「四派」通知。

網民可惜:首派彩園邨都唔要?

另一方面,有不少網友對於港爸未有接受首派單位而感到可惜,「如果我係你,彩園我已經要咗」、「彩園正wo」、「彩園好似係租置,應該10-30萬就可以買落黎做業主」。

▼網友留言▼

港爸補充派公屋心路歷程: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而港爸亦有回覆,表示「首派」獲派的為事故單位,即使拒絕也不會扣一次機會。港爸續指,雖然上水彩園邨是不少人的理想公屋,但他卻認為「各有所好」,並在留言中詳細分享4次派公屋的心路歷,透露「首派」的彩園邨並不是一般事故單位,竟然是凶宅單位?

▼港爸分享4次派公屋的心路歷程▼

 

不少網友看後都大吃一驚,紛紛留言表示「咁當我無講過...如果唔係凶宅,彩園真係好方便...」、「聽落去!真係好恐怖,諗起自己係裡邊!冲涼都驚」。

來源:Facebook@公屋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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