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裝修爛尾惹禍?最近有港人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發帖,指朋友因裝修問題,獲派公屋後半年仍未入住,房屋署職員更表示要收回單位。帖文引發網民熱議,留言反應兩極,不少人認為房署處理合理,住公屋應簡單裝修盡快入住;但亦有人指裝修爛尾非住戶責任,又認為「自己住整好啲唔明有咩問題」,批評網民過於苛責。
公屋裝修半年未入伙?港人面臨收回風險問點算?
樓主以匿名方式代朋友發帖,表示對方去年已獲派公屋,但因裝修師傅拖期及爛尾,需要重新找師傅施工,導致至今半年仍未入住。早前,朋友收到房屋署通知,職員表示要收回單位,令他感到徬徨無助,因此委託樓主在群組發文求助:「要收返,可以點做?」
裝修半年都有屋住?網民:證明無急切需要
帖文很快引起關注,不少網民力撐房署立場,紛紛留言「半年都有屋住,證明根本唔需要間屋囉」、「唔好煩,交返出嚟,你都唔急,由佢爛尾」。亦有網民批評部份公屋住戶,「公屋住戶扮業主,裝修成私樓咁,你話有錢定冇錢」、「住公屋就唔好以為自己住豪宅」、「師傅爛尾唔係房署責任,我哋租唔係買樓」,認為公屋資源有限,應合理使用,不應長期空置。
即睇網民留言
網民震驚:見過裝修成年都冇事
部分網民對樓主朋友的遭遇深感同情,認為問題重點在於裝修公司爛尾,而非豪裝單位,「明明話裝修爛尾,點解大家話豪裝?」有人指出,「自己住整好啲唔明有咩問題」、「有能力整靚啲係無問題」,批評網民過於苛責。
- 我朋友一年先入住,我都唔係即刻裝修
- 見過裝修咗成年未入住都冇事
- 我哩個新屋苑好多人3個月、半年仲裝修緊無人理
- 我見好多都裝成半年啦,樓主你呢件事係唔係真架
- 我一年先入伙(因為裝修問題),屋邨主任冇理過我
- 冇可能,唔會半年就趕人走既,最少都一年
- 岩岩拎到屋,就問左主任裝修期算唔算長期無人住,佢話有三個月寬限時間比我裝修
- 我都爛尾,不過一早同我條村主任備咗案
有留言分享經驗,表示房署一般會給新入伙戶寬限期,「我呢個新屋苑好多人3個月、半年仲裝修緊都無人理」,「我一年先入伙,屋邨主任冇理過我」、「見過裝修咗成年未入住都冇事」。亦有過來人提到,「我都爛尾,不過一早同我條村主任備咗案」,強調事前備案可避免被收回單位。
房署嚴打公屋濫用 網民提醒注意條款
亦有網民提醒,近年房署嚴厲打擊公屋濫用行為,如超過合理時間仍未入住,可能被視為濫用資源。有留言解釋,「條款有寫領匙後60天內搬入」、「合約寫明一個月內入住」。部分網民建議,若裝修需延長時間,應向房署提交證明文件,包括裝修合約以及工程影片,詳細說明延期原因,才能申請延長入住時間,否則單位仍有可能被收回。
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 )與公屋租戶所簽訂的租約,承租人及名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在租約生效日期後一個月內,必須搬入該公屋單位,並須經常持續居住於承租單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