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執法 / 亂過馬路 / 罰款2000 / 不專注駕駛 / 交通規例 / 2026熱話】行人及駕駛者注意!為打擊近年急升的致命交通意外數字,香港警方宣布將於周二(3月17日)起至本月底(3月31日),展開為期兩星期的全港性嚴厲執法行動。今次行動代號為「亮景」及「同行者」,重點鎖定「不專注駕駛的司機」以及「違法過馬路的行人」,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3.17起展開兩周全港大執法!嚴打亂過馬路+司機不專注駕駛
根據警方最新公布的2025年統計數字,本港去年全年共錄得96人於交通意外中死亡。當中最令人關注的是,涉及行人的死亡人數高達52人,按年大幅上升24%。警方經過數據分析後指出,致命意外的兩大主要元兇,正是「司機不專注駕駛」例如駕駛時分心使用手機以及「行人違法過馬路」。
據悉在執法行動前夕,已有警員及交通督導員率先於葵芳一帶過路處採取行動,並有行人疑因違法過馬路被檢控。到底亂過馬路面臨甚麼刑罰?「綠公仔」閃動時過馬路是否犯法?本文為你拆解過馬路法例的4大常見迷思與中伏位。
Q1:亂過馬路罰幾錢?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在設有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行人必須遵從交通燈指示。如果無合理辯解下沒有遵守(如衝紅燈),一經票控,最高可被處以罰款港幣 $2,000。
Q2:亂過馬路被控,會留有案底嗎?
不少市民擔心被票控會影響前途,其實亂過馬路、非法擺賣等屬於「輕微罪行」或規管性質罪行。一般而言,這類判罪通常不會被記錄在案,即大眾俗稱的「不會留案底」。
Q3:「綠燈閃緊」過馬路犯法嗎?
很多人見到「綠公仔」閃動都會加速跑過去,但原來隨時中伏!根據法例對交通燈號的清晰界定:
【穩定綠燈🟢】: 行人可以橫過車路。
【閃動綠燈🟢】: 如果你「已經在過路處上」,必須以合理速度盡快步過;但如果你「尚未踏出馬路」,則絕對不得開始橫過車路。換言之,綠燈閃動時才起步衝出馬路,同樣屬違法。
【穩定紅燈🔴】: 不得橫過或開始橫過馬路。
Q4:沒有紅綠燈就任過?注意「15米」隱形地雷
別以為避開紅綠燈就沒有王法,根據規例,在以下 4 種情況下橫過馬路,同樣會被視為犯法:
身處「斑馬線控制區」內,但偏偏不走在斑馬線上;
身處距離紅綠燈過路處 15米範圍內,但卻不使用該紅綠燈過路;
身處距離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 15米範圍內,但卻不使用該天橋或隧道;
不聽從穿著制服的警員、交通督導員或學校交通安全隊員的指示。
行人過馬路要「避三害」與「用四寶」
針對頻頻發生的行人過路意外,警方特別呼籲市民在過馬路時,必須謹記「避三害」的守則:
嚴禁衝紅燈
切忌「攝車罅」過馬路
絕對不能忽視車輛的盲點
此外,市民應時刻善用警方提倡的「行人四寶」,即只使用設有燈號的行人過路處、斑馬線、行人天橋以及行人隧道來橫過馬路,以確保自身安全。
駕駛者切忌「篤手機」 違者嚴厲票控
除了行人,駕駛者亦是今次兩大執法目標之一。警方嚴正提醒所有司機,駕駛時必須時刻保持專注與忍讓,嚴格遵守交通規例。最重要的是,切勿在駕駛期間使用手提電話或進行任何會導致分心的行為。
警方重申,是次為期兩周的「亮景」(CLEARVIEW)及「同行者」(AUTOBINDER)行動,核心目的是提升全港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在3月17日至31日的行動期間,前線警員將針對所有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進行嚴厲執法及票控,市民切勿貪一時之快而抱有僥倖心態。
資料及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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