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辣招新例生效!分租/做生意列入刑事 房署揸正做最高重罰50萬兼坐監

文: 陳嘉蕙
10小時前

【公屋新例 / 濫用公屋 / 分租 / 罰款 / 坐監 / 房屋署 / 修訂條例 / 富戶政策】為確保公共資源的合理分配,政府正式將打擊濫用公屋提升至法律層面。立法會去年通過的《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已於 3 月 31 日正式生效,針對違規分租、將單位轉作商業用途等行為,引入了更嚴厲的刑事責任與罰則。

法網難逃:新措施3大核心改革

本次修例標誌著政府打擊濫用公屋的決心。新措施包括:(一)引入「嚴重濫用公屋」的新罪行;(二)賦權獲授權人員要求可疑人士提供個人資料;以及(三)延長虛假陳述、拒絕提供資料及非法讓與罪行的檢控時效。 這些改動旨在從執法權力到追溯期限,全方位圍堵違規行為。

▼嚴重濫用公屋行為▼

根據《房屋條例》第28A條,以下行為屬於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1年:

1. 出租/分租、協助出租/分租公屋單位以收取利益,或租住非法出租/分租的公屋單位

2. 不居住在公屋單位,而用該單位做生意

以上行為屬「嚴重濫用公屋」,而以下常見的濫用公屋行為則會違反租約,房委會有機會就此發出「遷出通知書」收回有關單位:

1. 丟空單位 (居住在經證實的另外居所,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2. 分租或轉租單位 (沒有租金收入) 

3. 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 (如聚賭、藏毒或藏有私煙等)

4. 住戶居於單位但同時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 (如營商、貨倉等)

5. 虛報資料 (如入息、資產、婚姻或家庭狀況等)

執法升級:賦權查證並延長檢控時效

修訂條例同時延長了有關虛假陳述、拒絕提供資料及非法讓與罪行的檢控時效,由原本犯罪後2年延長至犯罪後6年內仍然可被檢控,讓執法部門有更多時間追查違規個案。另外,房屋署職員獲授權,在執行職務時可要求可疑人士,提供個人資料與證明文件,進一步加強調查同執法效能;拒絕提供者,最高刑罰罰款 1萬元及監禁6個月。

資料及圖片來源:新聞公報房屋署、Facebook@房委會 - 公屋人情風貌


濫用公屋舉報賺$3,000?首年25人拎「篤灰獎」房署嚴打收回1500單位 

【公屋濫用 / 房屋署】 為確保公屋資源合理分配,房屋署近年大力打擊濫用公屋行為。署方早前公布「打擊濫用公屋舉報計劃」最新成效,實施首年已有 25 名熱心市民 成功舉報並獲發獎金。數據顯示,署方執法力度強勁,本年度首 8 個月已因濫用或違反租約收回逾 1,500 個單位。即睇官方濫用定義及舉報注意事項!


公屋戶4月起減租!房委會批8億差餉寬免 揭1類人士無份受惠?

【差餉寬免 / 2026預算案 / 租金扣減 / 房委會 / 公屋 / 派錢】隨着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塵埃落定,房委會近日(30日)正式拍板,宣佈將差餉寬免悉數回饋租戶。這項涉及超過8億港元的利好措施,將於4月起分階段實施,惠及全港公屋、中轉屋及非住宅租戶。

 

 

【家長必睇👀】全港最受歡迎親子室內遊樂場!🛝

1000+港媽港爸票選🗳️ 即睇完整排名✨

1000+港媽港爸票選🗳️ 即睇完整排名✨

↓【限時搶⚡】置富Malls送Capybara PIMOO CAPY豚長春日禮品↓

↓冷靜應變變色杯|豚長呆萌旅行收納袋套裝↓

↓冷靜應變變色杯|豚長呆萌旅行收納袋套裝↓